“斷卡”行動開展以來,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迅速掀起打擊電信網絡違法犯罪凌厲攻勢,斬斷涉“兩卡”等電信網絡犯罪灰色產業鏈,有效遏制電信網絡詐騙高發態勢。

11月13日,臺江分局刑偵大隊對前期掌握的案件線索進行深度摸排覈查、研判分析,成功搗毀一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團伙,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祁某某、陳某、王某四人。經查,今年6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指使他人通過火幣網虛擬幣交易的形式將網絡賭博或網絡詐騙贓款變現。期間,陳某某爲提高資金走賬效率,先是通過犯罪嫌疑人王某辦理的2張銀行卡進行走賬,後因銀行卡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凍結,又發展陳某、祁某某等人幫助取現。據統計,該犯罪團伙通過火幣網個人賬號,提供銀行卡轉賬、取現業務,幫助取現累計達2800萬元。

目前,陳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全國“斷卡行動”你必須知道的那些事

01:“斷卡”行動斷的是哪些卡?

在手機卡方面,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

在銀行卡方面,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賬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02:如何懲戒?

1、信用懲戒。中國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錄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違法違規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將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2、限制業務。5年內暫停相關單位和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就是說,相關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通過購物網站快捷支付。

3、嚴管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爲相關單位和個人新開賬戶。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覈力度。

4、法律制裁。非法買賣個人銀行賬戶和企業對公賬戶,除受到上述懲戒外,還可能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甚至構成詐騙罪,可能給個人帶來牢獄之災。

03:我們需要做什麼?

警方提醒:銀行卡開戶人、電話卡開卡人如果將本人的銀行卡、電話卡以出售、出租、轉借等方式提供給他人用於電信網絡詐騙或者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請市民朋友們一定要重視自己的信息安全,絕對不能出售、出租、轉借或購買銀行卡或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這種行爲不僅會影響個人徵信、借貸,還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並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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