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陈玲红 通讯员沈志滨 文/图)11月29日下午4点左右,南安梅山杨塘垅红绿灯路口,三名男子撕扯在一起。接到群众报警后,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三名男子控制住,发现其中一名男子林某身上酒气较重。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林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77mg/100ml,已经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11月29日中午,林某带着朋友宋某到南安洪梅家中吃午饭,其间二人喝了三杯白酒。当天下午3点30分左右,宋某要回梅山,由于没有直达班车,林某就开着自己的车从洪梅送朋友到梅山。一路行驶了10多公里,到了梅山杨塘垅右转路口时,差点与路边潘某驾驶的小车发生剐擦。林某便与潘某在路口争吵了起来,最后还动起了拳头。在车上睡着的宋某听到动静后也下车帮忙,三个人就扭打在一起,直到被赶到的民警和周边群众劝阻。好在双方均没有受伤,经过协商,双方就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

虽然双方调解了,但林某还要承担醉驾的法律责任。目前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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