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嫌兩項罪名,2020年“首虎”被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12月4日通報,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張志南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

張志南利用擔任福建省發改委主任、省政府副省長和福建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助、銀行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志南在擔任福建省發改委主任、省政府副省長和福建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財政資金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張志南於4月12日官宣落馬,是今年首個被查的省部級幹部。通報顯示,他不僅大搞權錢交易,還敷衍應付黨中央關於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決策部署

張志南出生於1960年10月,福建龍巖人,仕途未出過本省,曾任福建團省委副書記、書記,三明市委常委(正廳級)、副市長,福建省政府副祕書長(正廳級)、福建省發改委主任等職。

2008年1月,張志南晉升福建省副省長,2011年11月躋身福建省委常委,併兼任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張志南還有一個身份——作家,其筆名爲藍智,2005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著有隨筆集《那路那人》《就戀這把土》《熱情與理性》等。

9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開除張志南的黨籍和公職。

經查,張志南喪失“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關頭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敷衍應付、作風漂浮,搞形式主義;

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家人、親屬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

家風敗壞,縱容默許家人、親屬利用其職權及職務影響謀利;

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錢色交易;

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推進用地審批、獲取資金補助、申請銀行貸款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責任編輯:賴柳華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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