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

枣庄市气象局提前准备、充分发动,多举措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大家畅所欲言,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二是通过气象微信、微博开设宪法知识宣传专栏。三是运用大厅显示屏将宪法知识、法律知识传递给广大民众,让宪法这个根本大法根植群众心中,形成自发的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意识。

【来源:枣庄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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