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佈最新罰單信息,深圳市訊聯智付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訊聯智付”)被罰9萬元。

從今年支付機構收罰單的情況來看,截至12月2日,據“金融1號院”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內央行已對支付機構開出超60張罰單,千萬元級別罰單已不再是“稀缺”個例。其中有近半罰單涉及“雙罰”,除了支付機構自身面臨處罰外,監管對違規機構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也在加大。

“‘雙罰制’能夠督促相關責任人更好的管理和發展業務,使責任人在日常支付業務中更加盡職盡責。”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對“金融1號院”表示,“未來,反洗錢仍將是對支付機構的監管重點,另外無證經營支付業務行爲、支付接口的挪用、業務外包等也是監管的重要方向。”

訊聯智付首次收罰單

根據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訊聯智付違法行爲類型爲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值得注意的是,這是訊聯智付首次被央行公開處罰。

天眼查APP資料顯示,訊聯智付於2013年6月份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海註冊工作組登記成立,註冊資本2億元。2014年7月份獲支付牌照,並於2019年7月份順利完成續展。央行數據顯示,其業務類型是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業務,覆蓋範圍爲全國。

對於訊聯智付的“首罰”,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對“金融1號院”表示,“從未被罰過並不代表會逃過監管層‘法眼’,監管層對支付機構的監管從未放鬆。當前,監管部門正在落實國家關於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等戰略部署,着力提升監管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未來,監管的精細化程度將不斷提升,機構不能抱有僥倖之心。”

此外,據“金融1號院”不完全統計顯示,11月份僅有兩家支付機構收到央行罰單。另外一家則是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科融通”)。值得關注的是,近3個月來,海科融通已收到3張罰單。

具體來看,2020年9月份,海科融通山東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法律規定,被處罰5萬元;10月份,海科融通海南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爲,被處罰28萬元;11月份,海科融通安徽分公司因存在發展特約商戶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制要求、未按規定建立受理終端管理、賬戶設置和變更審覈、高風險交易分類管理制度等7項違法行爲,被罰款15萬元。

資料顯示,海科融通成立於2001年4月份,註冊資本2.558億元。於2011年12月份獲得銀行卡收單業務的《支付業務許可證》,並於2016年12月份續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份。

支付產業網創始人劉剛對“金融1號院”表示,“支付機構被處罰往往是因爲合規意識淡薄,在經營業務時存有僥倖心理,或是合規崗位經驗不足。”

商銀信一次被罰1.16億元

從今年支付機構所收罰單的總體情況來看,大額罰單增多。據“金融1號院”不完全統計,年內央行對支付機構開出的超60張罰單中,包括1張億元級罰單、5張千萬元級罰單以及多張百萬元級罰單。其中,商銀信公司因16項違規行爲,被監管一次性罰沒1.16億元,刷新支付機構罰單最高紀錄。此外,包括銀盈通支付、開聯通支付、裕福支付等機構也被央行開出千萬元級罰單。

除了鉅額罰單外,也有多家知名支付機構的相關責任人被問責。

例如,央行營業管理部給予新浪支付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65.89萬元,並處罰款1718.44萬元,罰沒合計1884.33萬元。時任總經理的邊江對新浪支付未落實特約商戶管理責任和違規開立與使用支付賬戶兩項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並處罰款35萬元。

蘇筱芮認爲,縱觀今年支付機構罰單情況,可以看出監管對支付機構合規工作非常重視,也反映了支付行業從重從嚴監管的態勢。從處罰金額、處罰頻次等來看,呈現出幾個特徵:第一,處罰頻次增加,伴隨着監管頂層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監管科技水平的精進,違規機構的“小動作”已難以藏身;第二,金額屢破新高,對於情形惡劣、違規次數較多的機構,監管通過重罰表明其根治亂象的決心;第三,“雙罰”趨勢顯著,從被處罰的個人類型來看,既有管理層如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也有業務部門負責人,涉及風控、運營等關鍵部門,表明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正不斷提升。

蘇筱芮建議,支付機構應提升合規意識,建立基本合規制度,暢通跨部門協作,在明確分工的同時將責任落實到人;加強風控水平,靈活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型技術提升合規工作效率;適時調整策略,加大商戶巡檢等工作力度,防範外部風險蔓延。“未來機構需要重點關注反洗錢工作,針對當前反洗錢領域的最新形勢,加強研判以及與同行的交流,及時調整、高效應對。”

編輯:餘俊毅 值班主編:張志偉

終審:馬方業/張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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