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4 日消息 今天,國家稅務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

公告指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 6 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 1 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 6 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 6 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 6 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註欄註明 “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 6 萬元”字樣。

IT之家稍早前報道,個人所得稅 App iOS 版和安卓版近期迎來 v1.5.5 更新,更新日誌顯示,12 月 1 日開放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入口,將可繼續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批量遷移至 2021 年;可對異議申訴結果申請複覈,並在處理結果中可查看反饋結果和複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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