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牡丹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联合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等区直部门和各镇街组织本单位、部门普法志愿者在城区繁华地段及镇政府驻地通过设立法律宣传站、悬挂宣传标语、摆放普法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让参与此次活动的广大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宪法、民法知识及反邪教、禁毒、国家安全、妇女维权、青少年保护、农村农业农民等相关法律。对群众关心的合同、婚姻、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等相关问题一一解答,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统计,“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当天,全区共发放《宪法》、《民法典》、《以案释法》系列读本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通过宣传宪法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传播宪法文化,让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日常生活,让尊崇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全社会成为习惯、成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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