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小看臉上的一顆痣!有這4種形態的,很可能是皮膚癌!
如果您是皮膚癌(黑色素瘤或非黑色素瘤)的高危人羣,或是曾經由於皮膚癌接受過治療,那麼您對於皮膚癌的症狀,可能非常熟悉。
您需要每隔數月就用全身鏡或手持鏡從頭到腳地仔細檢查皮膚,包括嘴巴、鼻子、頭皮、手掌、足底、耳背、生殖器部位以及兩臀之間的皮膚。
不要遺漏任何部位,尤其是既往發生過皮膚癌的區域和身上的痣。如果發現可疑的變化,應該及時找皮膚科醫生診治。
提示皮膚癌的常見表現有:
痣的大小、顏色、形狀或質地改變;
皮膚破損或發炎後久不癒合。
最危險的皮膚癌——黑色素瘤的症狀可表現爲:
1、身上的痣形態發生改變;
2、新出現的邊緣不規則的深色小斑點,可有多種顏色,可能凸起可能扁平,也許會流血並結痂
3、出現一簇質韌有光澤的深色隆起物;
4、比鉛筆上的橡皮擦還大的痣。
“ABCDE規則”能幫您簡單地記住黑色素瘤症狀:
A:非對稱(Asymmetry)
B:邊緣不規則(irregular Borders)
C:顏色改變(changes in Color)
D:直徑大於鉛筆上的橡皮擦(Diameter larger than a pencil eraser)
E:特徵改變(Evolution of a mole’s characteristics),這些特徵包括大小、形狀、顏色、隆起、出血、瘙癢、結痂
基底細胞癌常發生於日曬部位,多表現爲:
帶有卷邊的珠光色或肉色橢圓形隆起,可能會發展爲出血性潰瘍;
表面平滑,中間凹陷的紅色斑點;
出現在胸部或背部的暗紅色、棕色或藍黑色的斑塊。
鱗狀細胞癌也常發生於日曬部位,多表現爲:
逐漸增大且質地堅韌的暗紅色疣狀物;
既往扁平狀的斑點持續出血,且不癒合。
*本文內容爲健康知識科普,不能作爲具體的診療建議使用,亦不能替代執業醫師面診,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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