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女子在警察注视下溺亡,不能只责怪出警警察

乔志峰

安庆一女子在警察注视下溺亡?警方通报:涉事民警、辅警已停职。

才17岁的高二女生,就跳水溺亡了,令人痛心。并且,她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包括警察的注视之下溺亡的,更是让人感到难以接受。

网传一段现场一段3分10秒的视频显示,女孩开始站在离岸边一米多的河中,水差不多没过她的膝盖,几名警察到场处置。视频32秒,两名警察站在岸边,疑似劝解女孩上岸,孰料女孩转身一跃,全身没入水中,围观群众一片惊呼声,有人大呼“快点,快点(救人)”。视频1分06秒,几位民警相互搀扶尝试下水救人,为首的民警进入到水没到腰处决定返回。1分50秒,一名光头男子跳入水中尝试施救,但女孩身影肉眼已不可见;2分30分,该光头男子返回靠近岸边的位置,另一位男子则在旁人扔了绳子后跳入水中。

这段视频,引发了一些网友对出警警察的质疑,失职失责甚至“贪生怕死”的声音都有。当地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对该事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调查,都是有必要的,可以更好地还原真相,给公众一个明白,也该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我反复观看视频后,有几点个人判断:

1,女孩在众目睽睽之下身亡,在场的警察未能挽救女孩的生命,很显然,此次出警救援是失败的。

2,没有人希望看到悲剧发生,特别是出警的警察,更是职责所系,他们也很清楚,人救回来了,皆大欢喜;救不回来,必然面临舆论的较大压力。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所有警察(辅警),都是想救人的,绝不会存在不想救人、故意拖延等情况。

3,在女孩处于浅水区时,警察没有及时下水施救,而是在劝说。此举是否有延误救人时机之嫌,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界定。

4,警察一开始没有下水,或许并非出于“贪生怕死”,而是因为不会游泳。不会游泳而贸然下水施救,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甚至可以说是“送死”。救人要量力而行,不能鲁莽行事,更不能“明知不可而为之”,以免作无谓的牺牲。

5,后来女孩扑入深水区,警察只好手拉手组成人链搀扶着下水,显得非常笨拙,并且水没到腰部就返回来了。说明在场的警察(辅警)可能都不会游泳,下水只是象征性的,毕竟众目睽睽,警察不做点什么实在说不过去。

由以上几点判断,我个人的初步结论是:

1,警察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对警察来说,游泳应该列入基本的职业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除了身体确有特殊情况之外,所有的警察都要学会游泳。警察都不会游泳,别说救人了,自身遭遇某些危险时连自救的能力都没有。

2,警方在警员的调配方面存在不足。接到的报警是有一女子欲投河自尽,那么就应当预见到需要下水救人的情况,安排至少一个会游泳、有勇气的警察到场。说不定,连警方自己,也搞不清下属的警员哪个会游泳、哪个不会游泳;对此类突发事件,也缺乏有效的应急预案,遇到了只是被动应对,所以效率低、效果差,暴露了很多短板和不足。假如之前进行过相关演练,肯定不是这样的表现。

因此,我觉得,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不能只责怪出警警察,而是要由此进行整体性的反思,一是痛定思痛,着力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完善管理体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后者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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