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

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6.28飆車案”5名被告人一審獲判,市第二人民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和量刑建議,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司徒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黎某等4名被告人拘役四個月十五日,並處罰金二萬元,有效打擊了“飆車黨”的囂張氣焰,維護了道路交通安全。

檢察機關查明:2019年6月28日晚9時30分許,被告人司徒某、黎某、鄧某、李某、胡某各自駕駛一輛改裝過的小汽車至車流量較大、限速50km/h的小欖鎮民安南路時,爲尋求精神刺激,上述5名被告人以114km/h-138 km/h的車速在該路段相互追逐、左穿右插。當被告人司徒某駕駛小汽車超越前方正常行駛的一輛摩托車時,小汽車失控,撞向人行道,導致1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及1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

事故發生後,該案的“飆車”視頻迅速在互聯網上廣泛傳播,吸引衆多網民的關注,並引發輿論熱議,社會影響十分惡劣。該案除被告人司徒某自願認罪認罰外,其餘4名被告人歸案後態度囂張,毫無認罪悔罪表現,均拒不承認有結夥“飆車”的行爲,辯解自己只是超速行駛,駕駛的車輛沒有直接造成人員傷亡,應受到行政處罰而非刑事處罰,並埋怨司法機關不應將該案定性爲刑事案件。

在中山市檢察院的指導下中山市第二市區檢察院

及時指派資深檢察官辦理該案

承辦檢察官認真細緻審查案卷材料,反覆觀看案發現場的多個監控錄像,並結合涉案人員的平日駕駛習慣、案發時駕車速度及案發後的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查明5名被告人案發當天在道路上追逐競駛的事實。另外,先後多次與公安機關溝通協調,引導公安機關調取案發路段的限速標誌、監控錄像及被害人的屍檢報告等證據,不斷夯實證據鏈條。同時,針對辯護律師可能提出的辯護理由提前做好庭審預案,擬定詳細的訊問提綱、舉證清單和公訴意見書。在法庭上,檢察官以大量的證據材料及嚴密的邏輯分析,對5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有力指控,針對被告人及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解予以有力駁斥,在指控犯罪的同時對被告人進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最終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

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中山二區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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