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許多人買房的時候更中意二手房,由於二手房有裝修,而且也不用等太長的時間就可以入住,不外買二手房多數要通過中介,中介手裏有一些房源。關於雙方的交易以及中介費之事,仍是要好好商量,達成一致,不要因此而發生矛盾。

嘉興一女子帶客戶看房半年的時間,可是眼看着就要成交了,這個單卻跑了,客戶找了其他的中介與房主交易,最後女子採用了過激的方式還擊客戶,畢竟她是怎麼做的呢?

中介帶看房半年,要籤合同時跑了單‍‍

李女士在嘉興工作,她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中介,做這個行業已經有4年的時間了,半年之前,她帶着客戶去看二手房,這位客戶是王先生,半年的時間也看了不少屋子,但王先生任何一個屋子都沒有相中。後來李女士看到一套屋子很符合王先生的要求,就推薦給他,王先生很是相中,107平,房主要價135萬。

終極確定以1,318,000元的價格成交,即將籤合同的時候,王先生說自己有事去上海,第2天下晝可以籤,結果李女士在門店等了王先生好久,也沒見到王先生的人。李女士給房主打了電話,房主告訴李女士說屋子已經賣出去了,經瞭解李女士才知道,買房子的人恰是王先生。

客戶不願意給補償‍

李女士對這件事頗爲惱火,她想管王先生要中介費,還採取了很過激的方式,她拿着擴音器到王先生的單位門口去大喊,讓王先生還錢。雙方由於此事產生了衝突,王女士現在覺得委屈,找了記者求助,她告訴記者,王先生找了幾個單位的男性工作人員,把她的喇叭給搶走了,還把她的頭按在電動車上。

記者先聯繫了房主,對方說,不知道這個客戶是李女士的,幾年來,自己的屋子一直交由李女士來出租,兩個人算是比較認識的。

後來記者又聯繫了客戶王先生,對方表示,李女士之前說假如給不到133萬,就約不出來房主,自己後來找了其他的中介談了價格,把房主約了出來。李女士告訴記者,假如這單成交了,她能拿到八九千元的提成,而現在一分錢都拿不到,她但願王先生給一些補償,王先生說,一分錢都不會給。

在這件事上,雙方都有不妥之處,王先生有點不隧道,中介帶着看房半年,他最後卻通過別人簽了約,假如不是同一套屋子也就算了,偏偏交易的仍是同一個屋子。而李女士的行爲也有不妥,可以跟客戶協商處理,沒必要拿着大喇叭去人家的單位喊。

中介跟客戶溝通的時候得真誠一些,別在屋子的價格上做文章,而客戶有什麼要求也要跟中介交代清晰,假如對屋子不滿或者有其他方面的設法,要儘早說明,避免雙方的誤會。

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討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