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公佈2020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監測結果信息的公告

近期,市監局組織對食用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檢,按照有關檢測標準要求,重點對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樂果、甲基異柳磷、氟蟲腈、水胺硫磷、氯唑磷、甲胺磷、滅蠅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啶蟲脒、腐黴利、鉛、鎘、三唑磷、丙溴磷、多菌靈、辛硫磷、呋喃唑酮代謝物、孔雀石綠、氯黴素、地西泮、恩諾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諾氟沙星、揮發性鹽基氮、克倫特羅、沙丁胺醇、萊克多巴胺、氯黴素、地塞米松、五氯酚酸鈉、磺胺類(總量)、金剛烷胺等安全性指標進行了檢測,共抽檢111批次樣品,其中,不合格樣品5批次。

一、食品安全監測不合格產品信息

二、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1、消費者在選擇食品時,需選擇管理經營條件相對較好的經銷場所和正規知名品牌的產品。

2、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購買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3、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應該仔細查看標籤上的內容,是否明顯缺少必要的信息,或者包裝不整潔。同時應該仔細閱讀標籤上的配料表,對其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劑有充分的瞭解。

4、消費者購買食品後(尤其是拆開包裝後)應儘快食用,不要保留過長時間,這樣極容易產生污染,變質。

5、果蔬食用前要經清水浸泡後沖洗乾淨,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農藥殘留量。食用肉類和水產品時要充分加熱,以防範致病菌和寄生蟲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危害,確保飲食消費安全。

6、購買有合法來源的進口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的進口食用農產品的中文標籤,應當標明食用農產品的名稱、原產地、生產日期,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限期食用的進口食用農產品,還應標示貯存條件和保質期。分裝銷售的進口食用農產品,應當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7、消費者購買食品後請索要並保留好相關票據。

來源:溧陽市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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