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号网友反映,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份关于调整公积金信贷业务办理细则的通知,该通知的第十条细则规定:职工本人或配偶征信查询过于频繁的(近6个月查询超过2次,或近12个月查询超过5次,或近24个月查询超过10次),不予受理。这一下一石激起千层浪,让很多人多次查询过自己征信且征信良好的职工无法享受国家的这一利好政策,经过本网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和本网取得联系,把网友的质疑给予了文字性回复,现刊发出来仅供产考。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公积金信贷业务办理细则的通知,该文件的第十条的细则显示,职工本人或配偶征信查询过于频繁的(近6个月查询超过2次,或近12个月查询超过5次,或近24个月查询超过10次),不予受理。就这一项规定让很多人犯了难,网友质疑这一条规定咋来的,不要急,仔细看看上面的回复,在此也感谢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及时的回复网友的质疑。

编辑:欣怡

审核:叶子

总编: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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