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一艘LNG船要交5%專利費,超過100艘訂單將累計交付超過10億美元。面對GTT的“壟斷”和暴利,韓國政府舉起了制裁大棒,與此同時,解決LNG液貨艙技術“卡脖子”問題以儘快擺脫GTT的壟斷已經成爲韓國造船業的心頭之患。

11月25日,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表示,GTT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強迫韓國造船企業進行不公平交易,爲此已對GTT公司下達了糾正令,同時處以125.28億韓元(約合1132萬美元)的罰款。這是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繼2006年微軟(MS)事件之後,第二次對通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捆綁銷售”的案例進行制裁。

LNG船的關鍵核心設備在於液貨艙。韓國船企大多采用貨物裝載量更高的薄膜型液貨艙,而GTT則擁有薄膜型LNG液貨艙原創技術,被稱爲“造船業界的高通”。在全球LNG存儲貨艙技術專利市場上,GTT的市場佔有率高達95%,其倚仗專利技術收攬了幾乎所有的國際客戶。目前,中日韓三國的造船企業建造的LNG船均採用GTT的專利技術,並向其支付一定的費用。因此,這項技術也被全世界公認爲是“不可或缺的專利技術”。

GTT在薄膜型液貨艙方面的主導地位早已引起韓國造船業不滿,因爲韓國船企必須“捆綁”購買技術專利服務和工程技術服務。韓國船企的有關人士稱,在1994年Gaztransport與Technigaz合併成立GTT之前,韓國船企一直可以單獨購買工程技術服務,“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單獨簽訂工程技術服務合同是合理的”。

據瞭解,GTT對每艘使用其專利設計權的船舶收取高達5%的專利稅,以韓國船企每艘LNG船造價約爲1.9億美元計算,其中950萬美元需要支付給GTT作爲專利使用費。在支付了GTT的專利費用之後,韓國船企建造一艘LNG船的剩餘利潤大約相當於船價的5%到7%。換言之,GTT的專利金額與韓國三大船企建造LNG船的利潤基本相同。

雖然GTT因爲涉嫌“捆綁銷售”遭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罰,但韓國船企與GTT的合同條件顯然不會很快發生變化。而且GTT已經決定就此提出上訴,並回應稱,其技術專利服務與工程技術服務構成了不可分割的要約,保證了其技術的完整性,任何分離都可能對整個LNG船行業不利。

韓國造船業向GTT支付的LNG船專利費用問題一直被認爲是“浪費國家資金”,韓國政府因此從2004年開始花費10年時間與韓國船企、韓國天然氣公司共同開發了“KC-1”圍護系統,這是繼GTT後第二個實現商用化的圍護系統,韓國造船業曾寄予厚望。2018年,三星重工交付了首次採用KC-1圍護系統的174000立方LNG船,但不久後新船就在航行過程中出現圍護系統結冰現象,無法運輸LNG。

業界認爲,雖然目前韓國正在開發第二代LNG液貨艙系統,但韓國國內船企很難立即引進。韓國造船業人士指出,訂造LNG船的船東會在建造合同中寫明應使用何種技術,但船東幾乎不會要求缺乏運營實績的技術。這意味着雖然價格高昂,但船東仍傾向於使用久經考驗的技術。

雖然無法迅速擺脫GTT的壟斷,但韓國專家指出,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制裁將在短期內成爲造船業增加議價能力的契機。韓國造船海工裝備協會常務鄭錫柱表示,有了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此次決定,GTT就不能繼續長期忽視韓國船企的要求。

截止10月底,全球LNG船手持訂單總量爲119艘,其中103艘來自韓國船企。在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作出處罰決定後,韓國造船業有望在與GTT的談判中處於更有力的地位。特別是明年將迎來的卡塔爾多達100艘LNG船正式訂單,韓國造船業或將迎來與此前截然不同的局面。

韓國造船協會表示,短期內韓國造船業在與GTT的談判中將取得有利條件,中長期來看,韓國造船業也可以集中精力開發國產第二代LNG液貨艙技術,如果韓國政府和業界共同努力,積累應用國產LNG液貨艙技術的船舶運營實績,GTT應該很快就會降低專利費用,“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決定即使無法立即生效,也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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