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简单地来说,家庭暴力主要是:

1、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

2、构成家庭暴力需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3、客观上表现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

4、主观上出于故意。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部分。

那么问题来了没有婚姻关系只是恋爱期间,属不属于家庭成员的范围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附则部分是这样规定的:

这就可以理解为同居男友对女友实施暴力也可适用本法了。

关于家庭暴力有这样一组可怕的数据:

中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受害者多半为妇女,而老人,儿童和男性的比例也有所上升。2005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海淀区、丰台区、顺义区和朝阳区看守所当年5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在押的全部女性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发现,捕前她们遭受过家庭暴力的比率是35.7%。尽管引起暴力的因素很多,但心理和生理因素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比如男性的生理因素导致的性暴力。可以说,家庭暴力的实施者至少在当时就存在心理障碍和品德问题。有许多精神障碍和生理因素是诱发暴力的重要因素。

误区

关于“家庭暴力”,人们有哪些误区?

反对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是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可能有人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里的事情,是一种隐私,不可外扬。一项调查证明:中国社会的百姓们对家庭暴力现象存在着几大误区:

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

事实:30%的中国家庭仍存在家庭暴力,其中家庭暴力受害者有近15%是男性。

重庆市婚姻指导中心负责人李晋伟认为,相比女人遭遇家庭暴力,男人遭遇家庭暴力,可能对孩子的影响更大。因为孩子总认为父亲是保护神,一旦父亲的这种形象坍塌,孩子更易缺乏安全感,就会产生心理缺陷。由于面子、性格等多方原因,重庆男人面临此问题时,也多数选择“关上自家门,沉默”。妇联维权部称,男性遭遇家庭暴力,同样可以向妇联寻求帮助和维权。

误区二:4128个调查对象中,57.51%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

事实:家庭暴力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误区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

事实:家庭暴力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

误区四: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没有家庭暴力。

事实:4128个调查对象中,施暴者中62.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误区五:家暴就是男性对女性施暴。

事实:女性对男性施暴、家长对子女施暴也是家暴。

离婚

伴偶有家庭暴力能离婚吗?

能。

如果受害方想离婚,但对方又不同意的情况下,受害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经过调解任然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则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于家庭暴力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提出离婚的同时,还可以就家庭暴力的侵权行为向对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证据

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如何在诉讼时证明对方向自己实施了家庭暴力,这是因家庭暴力离婚官司输赢的关键部分,收集证据是难点也是重点。现提供以下几类证据作为参考:

一、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如果这些人曾经亲 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二、出警记录。

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

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伤情的司法鉴定。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

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四、妇联的工作记录。

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五、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对家暴问题的记录。

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六、工作单位出具的书证。

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

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七、通话录音。

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

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八、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书面材料。

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

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九、照片或视频录像。

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当然上述所有的证据列项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

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的向法律专业人士比如说警察、律师等等进行咨询,看应当调取什么样的证据。

法律

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下面为大家简单总结、解读其中的几项重要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是我国法律设定的,督促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机构救助未成年人的制度。具体内容为;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强制报告制度解决的是“谁来管”的问题,旨在破解家暴“隐蔽性强”的问题,消灭“踢皮球”、“不作为”等现象,使每一个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机构都行动起来,主动保护未成年人。

告诫制度

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公安机关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家庭暴力加害人采取训诫、教育、警示等非强制措施,督促加害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的一种治安行政指导。

家庭暴力加害人往往不认为自己有错,还认为自己的“家事”外人无权干涉,因此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工作人员对加害人进行劝诫往往不被接受,效果不佳。作为权威机构,有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后,公安机关就能出面对加害人进行告诫,并出具正式的书面告诫书,更有力地阻止家庭暴力行为。

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和可能的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保护,不但可以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还可以禁止加害人骚扰申请人及其家属。如果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禁令,就将受到罚款、拘留等制裁。

假若自己或身边的人发生家庭暴力,

我们可以做什么呢?

1、保护自身安全,向亲戚朋友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求助。

2、受伤后,要及时去医院诊治,请医生尽量详细、准确、客观的记录伤情,并请派出所或当地妇联帮助开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委托书。

3、注意保留、收集证据,如伤情照片、报警笔录,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书、就医记录、施暴人的保证书、家庭暴力告诫书、录音录像,短信、微信记录等。

4、暴力情形轻微的,可向居民委员会、妇女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请求调解。

5、暴力情形严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经济困难的可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记住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对待家暴零容忍!

在遭遇家暴时,

一定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的家庭成员对你使用家庭暴力,是时候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你自己了。30%——这是存在家庭暴力的中国家庭比例,希望这个数字越小,直到归零。

图文来源于网络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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