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午1时50许,在黔西南州兴义市延安路红路灯处,发生一起一辆三轮车撞向行人的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

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到现场后,发现这辆三轮车停在延安路(原州法院门口)的斑马线上,一名小女孩倒在三轮车的右侧,民警和驾驶员将这名小女孩抱到人行道上,以确保她的安全。

最后,民警调查得知三轮车是在绿灯变红灯以后才通行,然后就撞上了正常过斑马线的小女孩,所幸小女孩伤情并不严重。本次事故由三轮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行人无责任。

审核/张晓锐 编辑/卡卡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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