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竹溪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縣水利和湖泊局、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怠於履行清渠職責,分別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當庭作出判決。

這是竹溪縣檢察機關針對相關部門落實人大審議意見效果不明顯的問題,提起的首次公益訴訟。

竹溪縣是南水北調核心水源區。爲確保一江清水永續北送,縣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生態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先後對竹溪河水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生態保護工作進行了視察調查,聽取縣政府工作情況報告,提出審議意見。今年7月,縣人大常委會兩次組織人大代表對報廢的東風電站引水渠進行視察,發現縣人大常委會有關審議意見未得到貫徹落實。8月下旬召開的縣人大常委會會議,要求檢察機關對相關部門怠於清渠治渠行爲提起公益訴訟。

庭審中,訴訟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經過審理,縣法院最終支持了檢察院的全部訴訟請求,當庭作出判決,責令縣水利和湖泊局對東風電站引水渠繼續履行管護、生態環境污染整治修復工作職責,責令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對東風電站引水渠生態環境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省市法院和檢察機關對本起公益訴訟案高度重視,派出相關負責人到庭旁聽。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羣衆代表共90多人蔘加了旁聽,一致贊同司法機關依法履職行爲。

庭審結束後,代表們一致認爲,審判人員的程序意識、業務素養和駕馭能力很強,兩次庭審活動準備充分、程序分明、節奏良好,案件庭審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彰顯了法治精神,捍衛了司法權威。

來源:竹溪縣人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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