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12月8日晚間消息,針對“小米與徐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小米品牌安全官方微博發文稱,該糾紛案判決爲被告徐強在《法治日報》刊登聲明,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賠禮道歉,聲明內容應事先經法院審覈,費用由被告承擔;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律師費等共計81000元。

判決書顯示,2019年10月5日,被告徐強在微博“午夜城醉”連續發佈兩篇詆譭原告公司、小米產品及法定代表人的微博,稱“幫助收集軍事機密”“賄賂軍隊”“雷漢奸”等。法院認爲其無事實依據,對原告構成誹謗,該言論在網絡上發佈並傳播,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聲譽,給原告形象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被告應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被告認可發表了涉案不當言論,同意向原告賠禮道歉。

以下爲小米品牌安全官方微博內容:

你關心的“小米與徐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來啦!

判決時間:2020年12月7日

判決如下: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被告徐強在《法治日報》刊登聲明,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賠禮道歉,聲明內容應事先經法院審覈,費用由被告承擔;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律師費等共計81000元。

案件概述:2019年10月5日被告在微博“午夜城醉”連續發佈兩篇詆譭原告公司、小米產品及法定代表人的微博,稱“幫助收集軍事機密”“賄賂軍隊”“雷漢奸”等。法院認爲其無事實依據,對原告構成誹謗,該言論在網絡上發佈並傳播,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聲譽,給原告形象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被告應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被告認可發表了涉案不當言論,同意向原告賠禮道歉。

最後,小安安真心希望這個世界少一點惡意揣測,多一點真誠熱愛,願我們永遠心向陽光、溫暖純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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