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斷卡”!從源頭打擊電信網絡詐騙

來源 工人日報

記者 康勁 本報通訊員 崔小青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案高發,大量非法獲取和轉賣的手機卡、銀行卡成爲犯罪分子傳遞詐騙信息、攫取非法利益的重要“媒介”。今年10月,有關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斷卡”專項行動,瞄準犯罪鏈條的源頭加大打擊力度,封堵“兩卡”漏洞。

“兩卡”,即手機卡和銀行卡,這幾乎就是現代生活的“標配”。但如果監管失控,它們就會成爲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工具”。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案高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兩卡”監管失控,使之成爲犯罪分子傳遞詐騙信息、攫取非法利益的“媒介”。

今年10月,國務院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斷卡”專項行動,由此一場“源頭除根”的戰役在全國打響。近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通報了行動7周以來的“戰況”:截至11月27日,已抓獲涉“兩卡”犯罪嫌疑人1427名,打掉黑灰產業團伙71個,破獲案件230起,查獲涉案銀行卡2064張、手機卡4451張。同時,梳理電信高危辦卡人員3.4萬餘名,關停涉案電話號碼15萬餘個,攔截涉詐騙來電1.2億餘次,銷燬隱患卡30餘萬張……

有關人士表示,“斷卡”行動雖然取得顯著成效,迎來發案遏制的重要拐點,但其中仍有許多問題,值得警醒。

大量“黑卡”爲犯罪行爲提供掩護

“賬戶已更改,請把錢匯入某銀行,賬號戶名是……”這是不少人都見過的詐騙短信。明明是網絡騙子,卻敢將自己卡號姓名公佈出來,犯罪分子真的敢如此猖狂嗎?

從2015年9月起,手機卡辦理就實行了“實名制”,電信企業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都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並當場驗證。然而,利用手機卡作爲作案“工具”的電信網絡違法犯罪仍然猖獗。按照公安部的披露,在今年1至10月,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5.5萬起,抓獲嫌疑人14.5萬名。這些人都是在“實名”行騙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大量網絡詐騙犯罪使用的手機卡和銀行卡都來自於非法獲取和轉賣。這些遊離在監管之外的“黑卡”爲犯罪行爲提供了掩護,也成爲打擊和治理電信網絡違法犯罪的難點。

甘肅山丹縣民警在偵查中發現,嫌疑人孟某自2020年7月起,在當地發展高某某等4名下線,以“淘寶”做生意刷交易流水等爲由,發動朋友、同學到各大銀行辦理銀行卡、U盾、電話卡,並以低價非法收買個人銀行賬號4件套(銀行卡、U盾、電話卡、身份證號碼),再以高價倒賣給中緬邊境地區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用於轉移贓款。順着這條線索,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28人,串並30餘起全國關聯案件……探尋類似案件的緣由,正是部分電信企業在營銷環節“實名不實人”。

還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羣衆,抵不住幾百元的誘惑,“實名”辦卡後轉賣,爲犯罪分子提供了低成本的作案工具。據悉,一些中西部偏遠的農村、鄉鎮,往往是倒賣銀行卡的“高發區”。

全鏈條封堵“實名制”漏洞

“斷卡”首先就要讓手機卡的“實名制”實至名歸,採取強化高風險電話卡線索篩查,嚴格電話卡開辦渠道等監管措施。

爲此,各地監管部門採取了一系列辦法封堵“實名制”漏洞。以甘肅爲例,據該省通信管理局網絡安全管理處處長陶冬梅介紹,對於一年內多次註銷開辦卡等明顯異常的線索,以及通過線上渠道辦理後將電話卡郵寄至外省、特別是涉詐騙高發地的相關信息,會提交公安機關進行追蹤排查。同時,甘肅已停止爲外地身份證用戶提供號卡辦理郵寄服務,外地身份證辦理新入網業務須到營業廳進行現場實人認證,且外地身份證1個月內僅允許辦理1張號卡。此外,甘肅還加強受理工號管理,降低業務受理人員流動造成的風險。

在封堵漏洞的同時,處罰力度也在加強。據瞭解,一旦被公安機關認定爲出租、出借、出售手機卡,且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將被實施每家基礎電信企業5年內只保留1張電話卡的懲戒措施,並停止失信人員在3年內辦理手機、固定電話、寬帶等新入網業務。對不符合“實名制”要求的代理網點,取消銷售、代理等業務辦理資格,並將該機構或負責人納入失信名單進行管理,各基礎電信企業不得與之開展業務合作。

有關人士指出,“實名制”落到實處,是正本清源、釜底抽薪,嚴打電信詐騙犯罪的“致命一招”。

金融系統嚴查銀行卡轉賣

據瞭解,早在2015年,在關於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中就曾規定,同一客戶在同一機構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業銀行代理開卡原則上不得超過3張。

雖然限制了銀行卡的數量,但對非法持有、買賣的相關規定約束力不強。同時,一些銀行網點爲“籠絡客戶”“拓展業務”,放鬆實名審覈,導致犯罪分子大量買賣銀行卡。有詐騙分子得手後,將贓款轉移到多張銀行卡,或從銀行卡轉到第三方支付賬戶,又從第三方支付賬戶轉到銀行卡,頻繁操作、層層轉賬,造成偵辦和追查的難度增大。

甘肅在“斷卡”行動中,刀刃向內,一案雙查。近期,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會同甘肅銀保監局,不僅配合公安機關破獲案件1155起,止付凍結資金5.44億元,而且按照“誰開卡、誰負責”“誰的客戶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商業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督管理。累計排查涉案賬戶、高風險商戶、可疑對公賬戶等5000餘戶,並啓動“一案雙查”,對15家銀行機構開展倒查,11家銀行網點受到業務懲戒,445名銀行工作人員被追責問責。

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支付結算處處長李豔華表示,將對銀行機構內部履職情況全面開展倒查,對開辦大量涉案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的營業網點嚴肅問責。

甘肅省公安廳副廳長、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王立朝表示,實踐證明,只有金融系統、通信行業嚴格“兩卡”開辦管理,廣大人民羣衆自覺做到實名實人使用,持續保持對“兩卡”犯罪的高壓嚴打,才能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電信詐騙高發,進而逐步根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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