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累计下拨中省民政事业费91.56亿元,实施民政项目2786个;临时救助65.7万人次,支出资金5.7亿元;97.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稳定实现吃穿“两不愁”;下拨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2.12亿元,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12月9日,记者从“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通气会获悉,陕西编密织牢立体式、无缝隙、全覆盖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已下拨冬季取暖费2.12亿元

确保温暖过冬

在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方面,陕西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2.12亿元,按照城市低保户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截至11月底,陕西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0.4万户、135.7万人,较2019年底净增28.4万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不落一户、不少一人’纳入兜底保障。”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介绍,在扩大保障范围方面,实施低保扩面工程,指导各地以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农村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为重点,用足用好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扣减和“渐退帮扶”等政策,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截至11月底,陕西省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2.9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2.5万人。在分散供养方面,陕西省8.8万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都与乡镇(街办)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夯实照料护理和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的标准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15%和25%的比例分别落实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在集中供养方面,下拨特困供养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1.06亿元,保障陕西省23所社会福利院与436所敬老院正常运转,为陕西省4.1万城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优质的托底性养老服务。

加强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11.6万名困境儿童得到有力保障

陕西省已设置1445名儿童督导员、20210名儿童主任,全面建立起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 ,全年下拨资金1.99亿元,10.04万名农村留守儿童、11.6万名困境儿童、48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59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先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行动和 “关爱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精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各地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全力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从11月20日起至明年4月15日,将在陕西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今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31529人次,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本报记者 周生来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