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2月9日訊(記者 胡信松 通訊員 唐志國)我省不斷深化國企改革,探索建立專職、兼職並舉的外部董事制度,提升企業治理效能。12月8日,省國資委集中聘任了一批專職、兼職外部董事。目前,省國資委共爲7家省屬監管企業選聘了19名外部董事。

這次省國資委聘任葉新平爲湖南黃金集團兼職外部董事,李會羣爲三湘集團兼職外部董事,曾昭才爲湖南國資公司兼職外部董事,胡振華爲湖南交水建集團兼職外部董事,黃雲晴爲湖南黃金集團、湖南國資公司專職外部董事,蔣利亞爲湖南交水建集團、三湘集團專職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是指由國資監管機構依法聘任或者推薦派出、由所任職企業以外的人員擔任的董事,且在所任職企業不擔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外部董事制度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的重點工作,對於建設規範的省屬監管企業董事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優化董事會功能,推進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爲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省國資委不斷健全外部董事選聘和管理制度,今年研究出臺了《湖南省省屬監管企業外部董事選聘和管理辦法》和《湖南省省屬監管企業專職外部董事履職管理辦法》。同時,拓寬外部董事來源渠道,集中選聘了一批優秀人才任部分省屬監管企業外部董事,建立了專職、兼職並舉的外部董事制度。

[責編:鄧玉嬌]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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