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接近尾聲,2021即將來臨:實行離婚冷靜期,真的能夠避免衝動離婚嗎?

國家出臺離婚冷靜期制度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行。是想從國家層面出手治理離婚率高起的現象,避免不必要的離婚。

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影響到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確實還是非常有必要在通往離婚路上設一路障,讓跑得急衝得猛地停下來喘口氣,細思量一下自己的婚姻是不是真的到了一定要離的地步。

在婚戀諮詢中遇到過很多離婚的女士,從她們的講述中多少都透露出對離婚的一絲絲悔意。說明當年離婚時還是有些衝動了。

有句話說“少年不知愛,知愛不少年”。

我覺得引用到結婚離婚這事上也蠻適用的。很多人結婚時真的不懂愛,就把愛當成對方的付出,把愛看成是兩情的相悅。

而婚姻裏的愛就是瑣碎的生活,就是柴米油鹽的煙火味,就是閒時與你立黃昏,竈前笑問粥可溫。很多人經歷了就不理解,不能彼此包容,不能接納平淡甚至平庸的生活。

沒有了兩情的相悅的激情,也沒有了彼此給予的理解,以爲就沒有了愛,就覺得這不是自己想要的婚姻,就要逃離。

待到逃離出來幾經波折發現生活原來如此,愛原來是這樣,可是回不去了,曾經滄海難爲水,除卻巫山不是雲,想再找到原配那樣的也許是不容易了。難免會生出悔意。

離婚冷靜期的設立將從下個月生效,當剛發佈時引起廣泛討論,各說各的理,有利用弊。

從制度條款看,增加冷靜期對於感情破裂篤定離婚的人並無較大影響,只是對於衝動型協議離婚的人羣有較大的影響,這樣如果30天內反悔不去領離婚證就可以,不用再跑到民政局辦理復婚手續。

而對於那種家暴性質的離婚,通過法院起訴離婚的是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的。

網上曾有許多人認爲會加長婚姻受害者的受傷害時間,這都是多慮了,是對制度條款的不瞭解而妄加猜測。只要是起訴離婚,都不受此制度的影響。

實際中,協議離婚登記手續過於簡便,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於家庭穩定,當然也不利社會和諧,所以國家出臺相應政策來增加緩衝,避免盲目衝動,在我看來還是件大好事。

願所有的愛能有始有終,在婚姻中成長,在成長中深愛。

願婚禮誓言能夠兌現,願白頭偕老不是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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