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公安局

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

請配合調查

將錢轉入安全賬戶

這是“冒充公檢法”詐騙典型的來電開場白

但是依舊有人深信不疑。

最新案例

11月29日,市民小郭報警稱:其接到一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廣州市公安局民警,稱其涉嫌一起非法集資案件,讓其配合調查,並要求其添加QQ,向小郭發來“警官證”和“逮捕令”等虛假圖片,小郭看到後便信以爲真。

對方告訴小郭要在QQ上做筆錄,讓其找個相對密閉、安靜的場所。隨後,小郭來到市區某酒店根據對方的提示進行製作筆錄。在這期間,對方讓小郭打開了QQ分享屏幕的功能,以清查資金認證清白爲由,指導其操作,對方利用屏幕共享騙取了小郭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支付密碼和動態驗證碼後,其卡上的10萬餘元被轉走,遂報警。

到底什麼是“分享屏幕”

“分享屏幕”相當於手機的錄屏操作,它會把屏幕上顯示的內容全部記錄下來,並同步讓對方看到,包括短信、微信、其他App推送的內容。如此一來,當騙子引誘受害人輸入身份證號、銀行卡號、密碼等個人信息後,全部通過“分享屏幕”功能被騙子實時看到。然後,騙子就會利用這些信息去登錄網銀,進而實施詐騙。

蘭州反詐中心提示

1、凡是接到自稱公檢法人員的電話,提到“安全賬戶、清查資金、轉賬匯款”的,都是詐騙!

2、凡是自稱某部門工作人員,主動幫你轉接電話至公檢法的,都是詐騙!

3、凡是要求通電話內容絕對保密,或通過網絡出示“通緝令”、“警官證”的,都是詐騙!

4、凡是自稱公安人員要求通過電話、QQ、微信做筆錄的,都是詐騙!

5、凡是要求前往酒店、網吧等隱蔽的環境接受調查或自證清白的,都是詐騙!

6、慎用手機分享屏幕功能避免個人身份證號、銀行卡號、密碼等個人信息泄漏。

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請及時撥打110或96110諮詢報警

來源:蘭州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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