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国务院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民生工程,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根据2019年底市住建局摸底调查统计,我市中心城区仍有各类棚户区项目100个22061户,其中,花山区48个10716户,雨山区43个10514户,慈湖9个831户,主要分布在205国道沿线、雨山湖周边、向山地区、马钢公司职工家属区等区域,计划分3年完成改造。

针对最近有些市民在议论,所谓的“2020年将是棚改的‘收尾之年’、‘结束之年’,明年起,棚改政策就要退出历史舞台”等等这些说法,究竟是否属实?交通音乐广播《千房百计》记者晓燕采访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沈长结。

据沈科长介绍,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改造棚户区55个8393户,其中,花山区24个4017户,雨山区28个4093户,慈湖3个283户。截至11月底,已完成征迁7306户,占目标任务的87%;已完成拆除2723户,占已签约总数的37.2%。

城镇棚户区范围界定

城镇棚户区,主要是包括位于我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棚户区、城市危房、城中村和重点镇驻地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环境“脏乱差”的区域。

城市危房

是指房屋质量总体较差,经有资质专业检测单位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KJGJ125)评定为C级、D级,需要拆除新建或改建的房屋。

城中村

是指在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内,土地未被征收或部分征收,原农村居民未转为或部分转为城镇户籍,仍然实行乡村行政建制管理的区域。

全国重点镇驻地

是指由住建部等7部委公布全国重点镇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因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围绕提升205国道沿线以及采石风景区城市形象、消除城市危房安全隐患、改善向山地区棚户区居民生活环境、争取发行更多债券额度等方面进行谋划。经摸排,2021年中心城区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21个3817户,其中:花山区9个2280户,雨山区11个1110户,慈湖高新区1个427户。

棚户区改造按规定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

记者/编辑:晓燕

审核:浩宇

监制: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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