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基金業協會消息,12月11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公告,北京國投明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機構達到公示期滿三個月且未主動聯繫協會並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註銷條件。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註銷該17家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並將上述情形錄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指出,已註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協會相關自律規則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妥善處置在管基金財產,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還提醒投資者持續關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誠信合規情況,謹慎做出基金投資決策,通過基金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機制和相關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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