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30日,石泉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鬱某海因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 2000元。

2019年9月,鬱某海從漢陰縣某裝飾設計有限公司承包的石泉縣某精神病康復醫院裝修工程中分包了一些工程,並在石泉縣招聘了8名工人,張先生就是其中之一。鬱某海事先口頭承諾月結工資,但到結算工資的時候,卻又以各種理由拖着。

張先生:到了一個月的時候,我們一層樓都給他做完了,一直都沒有結,他就說反正是少不了你們的,我看到他這個人也很老實,一直到第二層也給他做完了,問他支錢多少都支不了。

就這樣,8名工人被拖欠了39000餘元工資。雖然數額看起來不大,但張先生卻等着急用。

張先生:我家裏父親生病檢查出來就是胸積水,走路都喘不過氣,家裏是真的急用錢,一直聯繫不到他。隨後我們就和幾個工友,一起找到勞動部門給我們解決這個問題。

石泉縣人社局按照程序進行立案受理並組織開展調查取證。經查,漢陰縣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已經在2019年的4、5、6月分了三次將工程款全部支付給了鬱某海,但鬱某海拿到工程款後卻沒有給工人支付工資。隨後,石泉縣人社局聯繫鬱某海,通知其前來接受調查並要求支付工人工資。

石泉縣人社局副局長 丁白芳:我們多次聯繫鬱某海,他都是置之不理,也不到我們勞動監察部門接受有關調查,也不接受我們的調查處理。隨後咱們就按照相關程序就把這個鬱某海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這個問題線索移送到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在石泉縣公安局接手調查後,鬱某海依然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

石泉公安局治安大隊食藥環中隊中隊長 李偉:但是在訊問以後,鬱某一直拒不支付八名農民工工資,於是,我們對鬱某採取了強制措施,對他進行了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間,鬱某又多次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最後我們報石泉縣人民檢察院進行了逮捕。

檢察院隨後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鬱某海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隨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現在張先生等8名工人已經拿到拖欠的工資。

石泉縣人民法院刑庭庭長 袁國華:鬱某這個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2011年刑法修正八修正以來,石泉第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刑的刑事案件。鬱某某實際上從客觀上來說他還是一個法律知識淡薄,所以直到被判刑以後他才恍然大悟,農民工的工資拖欠不得,觸犯刑律是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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