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为有效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为了进一步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2020年12月3日上午,二七区建中巡防中队结合巡防工作实际,采取三项举措,在辖区开展冬季“飞线充电”巡查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巡查。充分发挥巡防队员职能作用,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认真组织队员开展进居民楼院、进住宅楼道、进营业场所巡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坚决执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四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决不能无人管理。重点巡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巡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将坚决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办事处或社区进行报告。对发现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进行清理搬离。

二是加强宣传。结合街道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消防部门、社区和小区物业,适时集中开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性教育,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引导居民群众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火灾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落实责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辖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电动自行车车违规充电行为,并建立清理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台账,对发现和纠正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及时记录在案。中队将不定期对八个巡防分队巡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视而不见、见而不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倒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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