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遊族CEO被同事投毒風波:上市公司信披不該打太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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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族網絡將刑事案件描述爲“身體不適”,模糊了關鍵信息,明顯是在信披上耍了“小聰明”。

近日,關於遊族網絡董事長林奇被投毒的消息熱傳。據新京報貝殼財經報道,12月23日,遊戲圈內人士向記者透露,遊族網絡董事長林奇遭遇高管投毒。而記者求證遊族網絡內部人士,得到的卻是“這是謠言”的回應。當晚,上海警方通報稱,12月17日17時許,警方接到報警,某醫院在診療時發現病患林某(男,39歲)疑似中毒,調查發現林某的同事許某(男,39歲)有重大作案嫌疑。

當天晚間,遊族網絡也兩度發佈公告,一開始仍稱林奇日前因身體不適入院,經治療目前身體狀況穩定並在持續好轉。上述事項並未對公司正常運行產生影響。但緊接着又發佈情況說明,披露了林奇住院及嫌疑人的身份。

簡單來說,從最先公司向媒體闢謠,被警方“打臉”後公告仍避重就輕,到再發公告不得不承認,此事在不到一天時間裏,幾度峯迴路轉,引人入勝。其戲劇性,大大勾起了喫瓜民衆的好奇心。但與喫瓜民衆相比,投資人更關心的是其信息披露的真實完整和及時性。

信息準確及時披露是資本市場的基石,尤其是註冊制改革後,監管部門一直在致力於改善信息披露質量。但結合警方通報來看,此事發生在12月16日,報警是在12月17日,直到12月23日中午,涉事公司仍以謠言一說回應媒體的求證,已涉嫌違反信披要求。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中明確表示,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向深交所提供傳聞傳播的證據,並披露澄清公告。《證券法》也規定,自願性信息披露不得與依法披露的信息衝突,不得誤導投資者。

董事長住院,嫌疑人是高管,刑事案件已立案,傳聞已起,上市公司必須按照信息發生的實際情況,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即使事件細節無法公開,也應指明事件性質,並說明無法完整披露細節的原因,比如正在偵辦過程當中,以此來契合信披規則,讓投資人及時獲知該獲知的信息,做出相應的買賣決策。

很顯然,遊族網絡將刑事案件描述爲“身體不適”,模糊了關鍵信息,明顯是在信披上耍了“小聰明”。對此,有關部門不妨跟進監管,對其中是否存在信披違規行爲進行調查。

此外,有市場傳聞12月20日是遊族網絡員工持股減持到期日;在12月17日到12月24日之間,是否存在着內幕人員買賣股票的行爲……對於這些疑似更爲嚴重的違法行爲,不僅涉事公司應該向投資者有所交代,監管部門也應調查清楚。

而將時間線拉遠,近年來從經營層面來看,遊族網絡存在新遊戲項目匱乏業績下滑的跡象;從網絡內部人事層面來看,也不停傳來項目人員集體出走的事件;從資產負債表結構看,涉事公司存貸雙高,CEO林奇股權質押比重高企,並頻頻減持公司股份、套現。這些都可以看出,相比發展遊戲開發等核心業務,公司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過度關注資本市場、忽視經營本身的問題。

回到涉事公司信披被質疑事件本身,只有提高違法成本,不讓耍“小聰明”的人在資本市場非法獲利,才能遏制此類借違規信披打擦邊球的行爲。而上市公司也應謹記,在當前嚴監管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對投資者要秉持“誠實信用”的原則。耍“小聰明”,最終很可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盤和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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