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8年禁賽裁決撤銷, 他還能趕上東京奧運嗎?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24日發佈新聞公報,宣佈已於22日做出判決,支持中國游泳選手孫楊的訴請,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一位相關仲裁員存在偏見而應對有關案件進行重審。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在公報中宣佈,撤銷此前針對孫楊的仲裁結果,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須在更改其仲裁員構成後對孫楊案再次仲裁。該公報同時指出,最高法院尚未公佈其詳細判決理由。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於2月28日宣佈,孫楊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破壞反興奮劑取樣,將被禁賽8年,但孫楊此前的比賽成績依然有效。孫楊對此表示憤怒和不解,並堅持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世界反興奮劑聯盟確認孫楊案將重審

針對這一裁決,世界反興奮劑聯盟於早些時候發表官方聲明,確認了他們起訴孫楊的案件將被重審。

根據這份公開表態,世界反興奮劑聯盟表示,由於沒有收到法院充分合理的裁決及依據,不會對此做出更多的評論。但在前文中他們依舊錶達了此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自身的支持。“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中,世界反興奮劑聯盟顯然在案件判決中佔了上風,因爲根據反興奮劑條例,國際泳聯最初的決定有許多方面都是不正確的。當此案返回由另一名主席坐鎮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重審之後,我們將採取措施來再次有力陳述我們的觀點。”

通過這份聲明不難看出,世界反興奮劑聯盟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無疑是不接受的,該機構已經明確表示,他們將針對孫楊案件重審的決定,做好進一步闡明自身觀點的準備。

據悉,孫楊案件出現轉機是因爲律師團隊在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供的材料顯示,發佈孫楊禁令的三人小組主席曾在社交媒體上發佈過涉嫌“辱華”的種族主義言論,因此可能影響到對孫楊判決的公正性。實際上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中,對孫楊案件的內容並未作任何評論,只是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小組主席提出了合理質疑。

仲裁小組主席說過啥?與抨擊虐狗言論有關

據悉,在律師提供的證據中,指向了擔任仲裁小組主席的意大利人弗朗科-弗拉蒂尼,他曾於近年多次發表對虐待動物行爲不滿的言論。孫楊律師指出,此人言語涉嫌種族歧視,很可能在判決孫楊案件時,帶着偏見與不公,因而對其中立身份提出質疑。

那麼,弗拉蒂尼到底說了啥呢?作爲意大利前任外交部長,弗拉蒂尼曾多次抨擊個別人員虐待動物的行爲,言辭激烈。

2018年8月,弗拉蒂尼在社交媒體上說:“那些殺狗的野蠻殘忍的中國人都應該永遠下地獄……”

2019年5月,弗拉蒂尼再次表示:“這張黃臉中國怪物一邊笑,一邊折磨一隻小狗,該下地獄……”

2019年6月,弗拉蒂尼稱,一名疑似在虐狗的中國男子爲“殘忍的黃皮膚”。

顯然,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主審法官在對待孫楊案時,其公正性受到了質疑,才導致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此前的判決,發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重新審理。對孫楊來說,案件發回重新審理之後,他必須抓住第二次機會,向仲裁法庭提交有力證據,邁過重審這一關,才能徹底翻身。

觀察

翻案尚存挑戰

理論上可回國家隊

記者瞭解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於孫楊一案重審的時間可能會安排在明年2月,屆時孫楊會再度參與聽證會。游泳世界雜誌總編丹·德安東那就認爲,“第二次庭審意味着可以減少而不是完全撤銷八年禁令。”另一個可能的結果是——孫楊會因爲禁賽錯過東京奧運會,但有機會參加巴黎奧運會。

從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對孫楊禁賽8年,到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結果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前涉及孫楊的裁決,其間整整經過了300天。這300天裏,孫楊所承受的心理壓力是巨大的,但他依然在通過各種方式堅持——堅持上訴,堅持訓練,如今他的堅持也得到了階段性的成果。

孫楊沒有理由 逃避藥檢

2019年11月,孫楊在參加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公開審理時,就曾還原過2018年的“暴力抗檢”風波的真實經過。

孫楊要求尿檢官出示相關證件,結果發現尿檢官沒有任何興奮劑檢查資質,他立即致電主管領導和隊醫報告此事。請尿檢官離開後,血檢官對孫楊出示了護士證,於是他讓血檢官抽了血。但隊醫趕到後,發現血檢官的證件也不符合興奮劑檢查資質要求。由於血檢官具備興奮劑檢查資質才能採集血樣,因此隊醫表示血檢官之前採集的血樣不能帶走。

孫楊澄清,所謂的“暴力抗檢、砸碎血樣”與事實不符。當時主檢官告知血瓶可以留下,但血瓶外包裝他們要帶走,爲此孫楊母親找來小區保安將血瓶外包裝“分離”,血瓶根本沒有損壞。孫楊說,當晚自己不僅配合抽血,還提議可以等檢查人員拿來有效證件,或者更換有資質的人員後再進行檢查,但主檢官拒絕了這一提議,檢查最終未能完成。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瞭解,那段時間,孫楊原本就已經接受過密度極高的藥檢——比如在事件前不久的雅加達亞運會上,6天的比賽時間裏孫楊有5天都接受了藥檢,回到杭州之後第二天又接受了藥檢。因此對於孫楊來說,沒有害怕和逃避藥檢的理由。

理論上已能

回國家隊訓練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禁賽結果出爐之時,孫楊所受到的打擊是巨大的,幾乎一夜沒有閤眼,整個人都是處於“懵”和“不真實”的狀態。但在穩定下來之後,孫楊依然選擇了堅持——除了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之外,孫楊自己也在堅持訓練,沒有放棄自己的游泳生涯。

不過在此番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裁決之後,對於孫楊來說還並不意味着最終的勝利。理論上說,在禁賽8年裁決撤銷後,孫楊目前已經恢復“自由身”,可以參與地方和國家隊的正常訓練。但是最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重審的結果會如何,當下還難有定論。

據此前統計,自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成立以來,類似情況的翻案比率極低,只有約爲7%。據ESPN統計,平均下來每年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只有1個類似上訴能夠成功。而且也存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成功後,在發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重審中依然失敗的案例,比如阿根廷網球運動員奎勒莫·卡納斯就在2007年遇到過這種情況。

記者瞭解,在得到8年禁賽令後,孫楊團隊中也加入了更爲專業的法律人士,這對於孫楊的上訴和此後的重審工作無疑是一個利好。而對於重審的具體安排,還沒有最終決定,需要繼續走流程。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何鵬楠 裴晗 綜合新華社、澎湃新聞、新聞晨報

追問

孫楊事件背後,

到底是誰沒有遵守規則?

仲裁法庭認爲孫楊2018年9月4日未完整配合興奮劑檢查,且未能就損壞樣本容器並拒絕接受檢測一事給出令人信服的說明,違反了國際泳聯有關“妨礙反興奮劑工作”的部分規定。事實上,國際泳聯(FINA)授權的樣本採集機構——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對孫楊實施賽外檢查時,派出的採檢人員不能提供合法的興奮劑檢查官證件和護士執業證,也未經專業培訓,已經違反了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及相關國際標準。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也做出決定,明確說明:“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孫楊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IDTM執行的所謂的規則,實際是單方制定並強制運動員無條件接受的“霸王條款”。

作爲對世界頂級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應該是高度認真和嚴肅、嚴格、嚴謹的行爲。檢查涉及取血樣、尿樣等專業技術手段,也涉及運動員本身隱私與健康安全。在中國有衆多專業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很難理解IDTM爲什麼會這麼不負責任隨意派出沒有檢查資質的人員,甚至其中有一名是建築工人,令人匪夷所思。涉及個人生物信息的血樣標本,如果輕易交給沒有明確授權文件和資質不明的人,對運動員來說也非常不安全。孫楊公佈的一份視頻中顯示,藥檢人員均自願在違規藥檢的聲明中籤字,並且表示不帶走檢測樣品。孫楊未出現任何暴力行爲,絕非一些媒體故意歪曲的“暴力抗檢”。

反興奮劑是全世界的共識,運動員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維護也是共識。對於一名運動員來說,運動生命寶貴短暫,個人聲譽十分重要。一些機構不能爲了維護自己存在漏洞的規則,而犧牲運動員的合法權益。IDTM使用自己制定的規則,隨意對運動員進行檢查,在看似合理的規則程序下,實際上是濫用權力,是對運動員個人合法權利的漠視,不排除其爲了某些目的進行別有企圖的“格外關照”。

人類在發展體育的過程中,孕育了內化爲人們心中信念的體育精神,追求更高、更快、更強,強調拼搏與團結、和平與公平、關愛與尊重等等。反對和禁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根本意義是爲了保護體育運動參加者的身心健康,維護體育競賽的公平競爭。“拿乾淨金牌”、打造“乾淨國家隊”,是中國體育管理部門的嚴格要求,也是中國體育運動員的底線標準。同樣,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體育組織、興奮劑檢查代理機構也應以此爲鑑,改進、完善規則,嚴格執行包括興奮劑檢查人員資證要求在內的各項規則,嚴謹認真地開展與運動員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興奮劑檢查工作,維護反興奮劑國際共識,保護運動員合法權益,真正體現人類共同的體育精神。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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