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法国胁迫清政府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将遂溪、吴川两县属部分陆地、岛屿以及两县间的麻斜海湾划为法国租界,统称“广州湾”。法人统治广州湾时期,烟馆、妓馆、赌馆林立,租界到处乌烟瘴气,三害泛滥。

清末民初时期,湛江各县的县城和比较大的圩镇都有或明或暗的卖淫嫖娼活动。法国租占广州湾时期,更加纵容妓馆经营,并收取“花捐税”。

清末民初的青楼女子

民国五年(1916年)5月20日,广州湾当局颁布的《广州湾市政警政管理条例》中对娼妓有明文规定。当时广州湾专门从妓业者达340多人,遍布赤坎、西营、硇洲、坡头、东山、太平、铺仔等地,其中又以赤坎、西营两地为多。

西营有一条“三角街”,是当时比较出名的妓馆一条街。赤坎的妓女大多集中在镇台街、牛皮街、花园仔、猪笠街一带。较为高价的是在镇台街、花园仔,次之居住在牛皮街,低价的则在猪笠街。

抗战期间,逃来广州湾的人剧增,又在麦牙街(现兴汉路)多了一条妓街,也有些高级的长期居住在酒店作为香巢。那时,在广州湾的大街小巷中,妓馆和烟馆互相间隔,包括乡下的圩镇都是这个布局。

这个时期,仅广州湾租界(不包括雷州半岛其它地区)就有大小妓馆170多间,明娼暗妓有2000-3000人。妓馆设立不需要领牌照,但从业人员须登记取牌,妓女每人每月交纳“西贡币”二元即可。

妓女来源,除鸨婆用钱买来的贫苦女子和土匪劫持卖给妓院的妇女外,也有不少妇女为生活所迫而从事妓业。由于有利可图,一些无耻之徒便诱良为娼。抗战前,这些被迫或卖为娼的女人,多数来自遂溪、西海、草潭一带。

抗战期间,广州及四邑沦陷,很多难民逃来广州湾。这些人无家可归,断绝了经济来源,因而台山、开平、恩平等不少青年女子也沦为娼妓。日伪统治时,从事妓业者,还新增了一个名称,叫做“导游”,当时这种“导游”有一百多名。

妓馆门口挂着妓女的“名牌”

总之,抗战胜利之前,关于拐带妇女、贩卖人口等恶毒活动,屡见不鲜,迫害了大量良家妇女。广州湾光复后,初时妓馆仍可照常开业,但娼妓必须往警察分局登记后方准从事妓业。

民国35年(1946年)1月14日,湛江市政筹备处发出禁娼布告,实行全面禁娼,后多家妓院停业。然而,根据民国37年(1948年)6月5日《大光报》披露,湛江市的娼妓表面似绝迹,其实与前无异,每一个私娼每夜须缴纳“安全费”10万元(法币)。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妓业,关闭妓馆,集中教育改造从妓者。通过召开大会,现身说法,控诉旧社会及鸨婆的残酷剥削压迫,让其觉醒。同时,人民政府给她们安排职业,帮助她们组建小家庭。

在党和人民政府的教育、改造、帮助下,大批妓女改业从良,获得新生。从1950年开始,卖淫嫖娼的恶习在湛江已绝迹多年。

解放后妓女重获新生

但80年代中后期,社会上卖淫嫖娼的丑恶现象又死灰复燃,对此,公安机关多次开展扫荡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斗争,对相关人员严加查处。据不完全统计,1985-1990年,全市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人员3561人,仅1990年就查处1757人。

事实证明,只有在新中国,才能使娼妓业这一危害妇女的行业得到全面遏制。关于这篇文章,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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