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对于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所得来的钱财,对我而言,就像是浮云一般。《论语》中所讲的这句话,正是世人所该学习的“仁义之道”,不过,在现实的生活中,多的是为了谋求一己之私而伤害他人及社会利益之人,在著名的“湄公河案”中,“毒枭”糯康便是如此。

糯康是活跃在“金三角”地区的“大毒枭”,是1960年出生的,曾经在缅甸的MTA(前蒙泰军)当过兵,有很丰富的军队经验。在退役之后,因为糯康自身的条件优秀,便被当时的贩毒团伙找到请求“合作”,在一开始时,糯康将自己的底线坚守的很好,只是,随后在巨额的金额引诱下,他还是选择了加入贩毒团体。

糯康的上司,是一个叫“坤沙”的男人,虽说看起来像个好人,但是在背地里做的事情,都是在和法律相抗衡。不过,坤沙所带领的贩毒团伙存活的时间并不长,在1996年的时候就基本上覆灭了。糯康并不是个容易满足的人,有的事情,一旦沾上了,欲望就会越来越大。糯康将原本在坤沙手下的“残兵”收买,自己当起了老大,随即成为了“金三角”地区最大的毒枭。

“金三角”地区可以说是糯康一伙人的“温床”,因为在地理位置是那个比较地特殊,处于缅甸、泰国和老挝3个国家的交界处,所以,3个国家在当时基本上都不会对这个地方进行管理,因为,不知道该谁管,也没有任何一方愿意主动管理,所以,也就为贩毒团伙提供了一个很好地藏身场所,这些团伙,也因此得以发展壮大。糯康所带领的贩毒团伙,也因此日渐的壮大,后来不仅仅是贩卖毒品,甚至还会对途径的商船和货船等出手打劫。

糯康一伙人对中国的船队进行抢劫是从2009年开始的,当时,经过湄公河的船只,都惨遭毒手,被洗劫一空,甚至造成了很多无辜的人受伤,对湄公河上的贸易往来带了了严重的安全威胁。后来,在2011年10月5日,我国“华平号”和缅甸“玉兴8号”都遭受了糯康一伙人的劫持,随后,还将冰毒放置船上想要栽赃,甚至将13名船员残忍杀害。

糯康在2012年5月10日被抓捕移交至我国,在2012年9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昆明市法院被审理,最终被判处死刑,于2012年11月6日执行。在被处决之前,糯康曾说过这样的话,令很多人深思:我当时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最后才走上了歪路,我现在也后悔,但是没用了;我只希望,我的孩子长大后不要像我一样走错路,我希望他们看可以好好读书, 有一个好的工作,好好地过日子就好,一定不要像我一样走错路。

只是,后悔又有何用呢?这世间并没有什么后悔药,所以,在选择的时候,定要擦亮眼,不要因为个人眼前的利益就不顾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胡作非为,不然,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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