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紫云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控申部门干警到紫云自治县火花镇关坪村等四个村,为韦某某等4名被害人送去温暖人心的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当事人王某某、陆某某、韦某安、韦某周,系火花镇盗窃耕牛案的受害者,案件发生后,被盗的牛直到目前都未找回,家庭随时有再返贫的可能。

接到救助申请后,紫云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调查案件资料,核实加害人经济赔偿能力等具体事项,结合韦某某等4名被害人面临的实际困难,综合研判后,认定韦某某等4名被害人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来源:紫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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