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福州市公安鼓楼分局鼓西派出所,破获一起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同时抓获一名非法提供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

近期,公安部持续开展“断卡专项行动”,鼓西派出所积极开展犯罪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在研判过程中,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罗某(男、1995年生、闽侯人)名下的4张银行卡存在大宗金额瞬间转入转出等账户异常情况,具有违规操作的嫌疑。

民警循线追踪,锁定了嫌疑人罗某的身份及落脚点,顺利将其抓捕归案。

经讯问,该人如实供述了其于2020年10月以盈利12000元的价格将其名下4张银行卡卖给他人用于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其供称,自己正值穷困潦倒之际,一名网友忽然通过微信联系,并表示在境外做钱庄需要用到很多银行卡,愿意以3000元每张的价格向其购买。

罗某虽心存疑虑,但还是选择前往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办了4张卡给对方,最后完成卖卡交易。现罗某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断卡”行动。

什么是“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一)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二)银行卡:即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福州市公安局公布今年以来402名涉嫌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被惩戒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公安机关提醒您,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大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和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话卡。否则,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

切记:

不要卖卡!

不要卖卡!

不要卖卡!

来源:海峡都市报、福建警方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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