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围绕着人和土地出现各种矛盾,我国在家庭承包的基础上也对农村的土地制度进行了新一轮的改革。近些年来,我国相继落实了承包地确权颁证、承包地“三权分置”等措施,一方面是给农民的土地颁发“身份证”,另一方面这是鼓励农民流转出租土地,推动农业向集约化发展。

除此之外,为了盘活农村闲置农房,我国还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是建立宅基地管理系统,给村民的农房和宅基地确权,随后挑选一些县市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离”、“三项改革”。

如今,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制度都迎来的许多新变化。不少试点政策现在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的部署,下一步,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我国在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同时,我国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

除了延长承包期之外,部署工作还提出将全面推进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措施,采取多项举措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和闲置农房,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而笔者深入了解之后,农村的土地和农房已经迎来了新变化,“无偿”变“有偿”的时代也已经到来,具体有什么变化呢?咱们一起来了解下。

大家都知道,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只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分配到土地耕地,亦或者申请宅基地盖房。而这些土地都是无偿使用的,村民如果离开了集体或者退还承包地和宅基地也是没有补偿的。但如今。随着制度的改革,不管是宅基地还是承包地,村民只要参与一些政策就能拿到一笔合理的补偿。

第一是在宅基地方面现在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有偿退出”,这项措施指的是农民进城落户之后,可以依据自己的情况把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村集体会结合当地的经济收入水平给村民合理的补偿。

当然,至于资金从哪里来,我国也采取了一些政策,一方面是允许村集体把退回来的宅基地依法纳入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有企业和单位转让、出租的话,那么村里可以拿这些资金补偿给村民。另一方面是要求村集体采取措施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给予村民补偿。另外,宅基地有偿退出并不是强制性的,村民可以自由选择,而这项措施都是以鼓励、引导为主,村民大可放心。

除了有偿退出之外,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也提到一些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措施。

当前,一户多宅的情况也导致部分农房处于闲置的状况,为了盘活这些闲置资产,我国在文件中不仅提出,让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资源,还鼓励村集体积极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工作,在征求闲置宅基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下,鼓励有多块宅基地且闲置的村民在本集体内部转让。如果宅基地的位置好,那么村民也能拿一大笔钱。

第二是在承包地方面,现在我国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来盘活农村闲置下来的耕地,一方面是鼓励村集体和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办法来盘活资源;另一方面是采取入市的办法释放土地的价值。

不过,这些办法并不能让村民快速变现,实现增收,但有一项措施可以让农民的土地变成“有偿”。据了解,我国现在已经完善了农村的承包制度,并修订落实了新的土地承包法。根据修订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为了保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我国已经修改了规定,关于土地承包权的处理问题也交于进城落户农户自行处理。

在土地承包期内,已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在村集体内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如果农民不愿意参与退出也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

从上述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农村“房地”从“无偿”已经变成了“有偿”,已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可以参与这些措施盘活农村资源,直接退出的话也能得到一笔补偿。当然,对于补偿的金额是多少取决于当地的发展情况和地理位置,有意愿的村民可以了解这些政策。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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