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已經開展多年,圍繞着人和土地出現各種矛盾,我國在家庭承包的基礎上也對農村的土地制度進行了新一輪的改革。近些年來,我國相繼落實了承包地確權頒證、承包地“三權分置”等措施,一方面是給農民的土地頒發“身份證”,另一方面這是鼓勵農民流轉出租土地,推動農業向集約化發展。

除此之外,爲了盤活農村閒置農房,我國還對宅基地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是建立宅基地管理系統,給村民的農房和宅基地確權,隨後挑選一些縣市試點探索宅基地“三權分離”、“三項改革”。

如今,不管是承包地還是宅基地制度都迎來的許多新變化。不少試點政策現在也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根據農業農村部的部署,下一步,在第十四個五年規劃中我國在推動農村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同時,我國繼續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

除了延長承包期之外,部署工作還提出將全面推進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權分置”措施,採取多項舉措盤活農村閒置土地和閒置農房,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而筆者深入瞭解之後,農村的土地和農房已經迎來了新變化,“無償”變“有償”的時代也已經到來,具體有什麼變化呢?咱們一起來了解下。

大家都知道,農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所有權是村集體的,農民只有使用權,只要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可以分配到土地耕地,亦或者申請宅基地蓋房。而這些土地都是無償使用的,村民如果離開了集體或者退還承包地和宅基地也是沒有補償的。但如今。隨着制度的改革,不管是宅基地還是承包地,村民只要參與一些政策就能拿到一筆合理的補償。

第一是在宅基地方面現在已經開始試點“宅基地有償退出”,這項措施指的是農民進城落戶之後,可以依據自己的情況把宅基地退還給村集體,村集體會結合當地的經濟收入水平給村民合理的補償。

當然,至於資金從哪裏來,我國也採取了一些政策,一方面是允許村集體把退回來的宅基地依法納入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有企業和單位轉讓、出租的話,那麼村裏可以拿這些資金補償給村民。另一方面是要求村集體採取措施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給予村民補償。另外,宅基地有償退出並不是強制性的,村民可以自由選擇,而這項措施都是以鼓勵、引導爲主,村民大可放心。

除了有償退出之外,在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也提到一些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的措施。

當前,一戶多宅的情況也導致部分農房處於閒置的狀況,爲了盤活這些閒置資產,我國在文件中不僅提出,讓村集體和農民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託經營等方式盤活資源,還鼓勵村集體積極開展閒置宅基地整治工作,在徵求閒置宅基地所有權人的同意下,鼓勵有多塊宅基地且閒置的村民在本集體內部轉讓。如果宅基地的位置好,那麼村民也能拿一大筆錢。

第二是在承包地方面,現在我國已經採取了多項措施來盤活農村閒置下來的耕地,一方面是鼓勵村集體和農民通過土地流轉、土地入股、土地託管等辦法來盤活資源;另一方面是採取入市的辦法釋放土地的價值。

不過,這些辦法並不能讓村民快速變現,實現增收,但有一項措施可以讓農民的土地變成“有償”。據瞭解,我國現在已經完善了農村的承包制度,並修訂落實了新的土地承包法。根據修訂版《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爲了保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我國已經修改了規定,關於土地承包權的處理問題也交於進城落戶農戶自行處理。

在土地承包期內,已進城落戶的農民可以按照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在村集體內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如果農民不願意參與退出也可以流轉土地經營權。

從上述的這些規定可以看出,農村“房地”從“無償”已經變成了“有償”,已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可以參與這些措施盤活農村資源,直接退出的話也能得到一筆補償。當然,對於補償的金額是多少取決於當地的發展情況和地理位置,有意願的村民可以瞭解這些政策。對此,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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