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改善农村“空心化”问题,土地土地的利用率,我国在农村地区试点了一系列和农房、村庄规划有关的措施。随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农村的发展方向也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也成为缩小城乡差距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了解,目前,全国农村分类规划工作将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下一步,农村完成分类规划工作后,各地区也会按照村庄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建设和发展,为实现美丽宜居乡村而努力奋斗,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国家发布的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中我国已经明确了一点;全国范围内那些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或“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

而这些被规划入“搬迁撤并类村庄”从2021年开始也会因为各项政策的推动面临村庄搬迁,“拆旧建新”也是规划区以内的村民无法避免的事情。

据了解;山东被列入“合村并居”示范区之后,这七年来,全省已经建成了一千多个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合村并居”采取的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面貌的方针,而这些列入“撤并搬迁类的村庄”也会实行“拆旧建新、三个统一”措施。

当然,实施“撤并搬迁、拆旧建新”之前,各地区是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必须征求村民的同意,不得强制要求村民搬迁上楼,如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也不得采取统一搬迁的办法搞“大拆大建”。

从上述的内容可以看出,今年底,农村分类规划完成之后,全国范围内的村庄也将按照当地的规划进行建设发展,一旦实施“撤并搬迁、拆旧建新”,那么纳入规划区以内的三类村庄也会优先实行。这对于当地的村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情,尤其是那些人口流失特别严重以及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的村庄,如果村民能够搬离原村庄,生命安全也得到了保障,而且还能住进国家统一建设规划的新房。

如果大家看到那些因“合村并居”、“易地扶贫搬迁”而新建的村庄就明白其中的好处了。一旦村庄列入了规划区,大家也要积极参与。

总之;村庄分类规划的过程中,部分村庄会纳入撤并搬迁规划区以内也是根据每个村的情况而定,如果不属于撤并搬迁范围的,我国是不会搞“大拆大建”的行动,而是根据每个村庄的特色和发展情况进行规划编制。比如说;临近城镇郊区的村庄,这类村庄属于“城乡融合类”,以后会和城市一体化建设和发展,这些村庄的村民也有可能会成为新社区的市民。

而笔者个人认为,撤并搬迁,村庄统一规划建设是一项惠民措施,不仅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居住环境,还能让村民过上高质量且现代化的生活。对此,你是怎么看待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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