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爲了改善農村“空心化”問題,土地土地的利用率,我國在農村地區試點了一系列和農房、村莊規劃有關的措施。隨着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實施,農村的發展方向也明確了,城鄉融合發展也成爲縮小城鄉差距的一項重要措施。

據瞭解,目前,全國農村分類規劃工作將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下一步,農村完成分類規劃工作後,各地區也會按照村莊的實際情況進行全面的建設和發展,爲實現美麗宜居鄉村而努力奮鬥,爲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奠定良好的基礎。

在國家發佈的文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和《關於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中我國已經明確了一點;全國範圍內那些位於“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或“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確定爲“搬遷撤併類村莊”。

而這些被規劃入“搬遷撤併類村莊”從2021年開始也會因爲各項政策的推動面臨村莊搬遷,“拆舊建新”也是規劃區以內的村民無法避免的事情。

據瞭解;山東被列入“合村並居”示範區之後,這七年來,全省已經建成了一千多個新型農村示範社區。“合村並居”採取的是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面貌的方針,而這些列入“撤併搬遷類的村莊”也會實行“拆舊建新、三個統一”措施。

當然,實施“撤併搬遷、拆舊建新”之前,各地區是不能違背農民的意願,必須徵求村民的同意,不得強制要求村民搬遷上樓,如果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達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也不得采取統一搬遷的辦法搞“大拆大建”。

從上述的內容可以看出,今年底,農村分類規劃完成之後,全國範圍內的村莊也將按照當地的規劃進行建設發展,一旦實施“撤併搬遷、拆舊建新”,那麼納入規劃區以內的三類村莊也會優先實行。這對於當地的村民來說無疑是一件好事情,尤其是那些人口流失特別嚴重以及經常發生自然災害的村莊,如果村民能夠搬離原村莊,生命安全也得到了保障,而且還能住進國家統一建設規劃的新房。

如果大家看到那些因“合村並居”、“易地扶貧搬遷”而新建的村莊就明白其中的好處了。一旦村莊列入了規劃區,大家也要積極參與。

總之;村莊分類規劃的過程中,部分村莊會納入撤併搬遷規劃區以內也是根據每個村的情況而定,如果不屬於撤併搬遷範圍的,我國是不會搞“大拆大建”的行動,而是根據每個村莊的特色和發展情況進行規劃編制。比如說;臨近城鎮郊區的村莊,這類村莊屬於“城鄉融合類”,以後會和城市一體化建設和發展,這些村莊的村民也有可能會成爲新社區的市民。

而筆者個人認爲,撤併搬遷,村莊統一規劃建設是一項惠民措施,不僅可以改善農民的生活居住環境,還能讓村民過上高質量且現代化的生活。對此,你是怎麼看待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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