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網小編獲悉,安徽蕪湖的馬先生平日住集體宿舍,前幾天來了一個二十多歲的新舍友小杜,二人並不太熟。案發當日,馬先生和另一舍友一起上夜班,等第二天回到宿舍後發現自己在宿舍的手機和耳機都不翼而飛,正在焦急之際,發現了杜某留下的小紙條,紙條上用蹩腳的漢字寫到:“哥,對不起你們了,我也沒辦法,親人不管我了,女朋友也跟別人走了,我不會忘記你們的,對不起了,哥。”看起來還真是一個“知恩圖報“,懂得感恩的小偷。

隨後警方根據紙條內容快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杜某,並將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的審理之中。

問法網律師認爲,住在集體宿舍要時常保持警惕,看護好自己的財物,在未了解清楚舍友的性格品行之前,不要輕易將貴重物品放在宿舍,或者對貴重物品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杜某未經馬某同意,祕密竊取馬某財物,佔爲己有,且有犯罪前科。如果杜某的盜竊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所謂多次是指兩年內實施了三次以上的盜竊行爲,則構成盜竊罪,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若杜某盜竊未達到法定數額,且沒有多次盜竊、扒竊、入戶盜竊等情節,則不構成盜竊罪,可能被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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