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创业资金扶持工作

近日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 17位 创业人员

进行一次性创业补贴

具体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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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作用,切实做好创业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厅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号)文件要求: 2009年1月1日后在我州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首次创业人员,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3-5人(含5人)就业的,给予首次创业人员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6人以上的,给予首次创业人员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若创业人员是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大学生的,再增加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通过县市人社、承办部门初审和实地调查,报州人社部门同意,拟对 吴修英等17位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共计3.6万元,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如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向德宏州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

联系人:管桢禛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

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刘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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