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女子忍40年家暴訴訟離婚被駁回一案經報道後,引起廣泛關注,網友就"家暴婚姻不判離,法官是否好心辦壞事?"展開討論。12月18日,陝西黃陵縣法院回應"女子忍40年家暴訴訟離婚被駁回"一事。法院回應:無法證明遭家暴,判後不上訴。

審判該案的法官稱,經庭前調查,女子自述的"非打即罵"在正常的夫妻矛盾範圍內,警方處也無家暴報警記錄,沒有證據能證明女子曾遭丈夫家暴。此外,雙方子女也表達了希望父母繼續在一起生活的願望。依照婚姻法相關規定,從關愛老人角度出發,法院才駁回女子的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後,女子表示不上訴。

據本報此前報道,男女雙方於1980年登記結婚,婚齡長達40年中丈夫經常對妻子有"非打即罵"的家暴行爲,妻子以感情破裂爲由起訴離婚,但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爲家庭瑣事發生矛盾,不足以認定感情破裂,並在判決意見中規勸雙方"年少夫妻老來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互相支撐"。

此前報道:女子忍受丈夫打罵40年後起訴離婚,法院駁回: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爲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這則陝西省黃陵縣人民法院(2020)陝0632民初1058號判決書顯示,1980年,女子李某與楊某登記結婚,婚後兩人共同育有三名子女。由於雙方婚前瞭解較少,婚後女子發現丈夫脾氣暴躁易怒,經常打罵自己。爲了照顧年幼的三名子女,她多年忍氣吞聲。如今過了40年,三名子女都已成年工作且娶妻生子,她以夫妻感情破裂爲由起訴離婚。

女子的丈夫楊某不同意離婚,他辯稱自己雖有不對的地方,但年紀大了開玩笑很正常,且強調自己沒有出軌。在他看來,現在年老應該互相照應,希望妻子再給他一次機會。

陝西省黃陵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夫妻兩人共同生活40載,且將子女三人撫養成人,風裏雨裏實屬不易,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年少夫妻老來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撐,二人今後只要能互諒互讓,相互珍惜,加強溝通與交流,妥善處理化解現有矛盾,仍是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

最終,法院駁回了女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50元由女子承擔。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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