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市中區應對新型冠狀

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9號

關於入境人員入(返)我區後

主動報告的通告

近期,國內相繼出現入境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后複查核酸陽性的情況。爲鞏固樂山市市中區區疫情防控成果,落實“外防輸入”各項措施,防止疫情出現反彈蔓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入境人員入(返)我區後的管理工作,現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1.四川省成都口岸入境人員擬入(返)我區的,應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滿14天后,由我區統一到成都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接回,落實“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7天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出入人員密集場所)”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閉環管理。

2.非四川省成都口岸入境人員抵達我區後,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如實向居住地村(社區)和工作單位報告,由我區接續落實“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7天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出入人員密集場所)”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閉環管理。

3.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通告規定不主動如實報告、不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按照《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危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爲的通告》從嚴懲處。

樂山市市中區應對新型冠

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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