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無犯罪記錄證明》電子版申請業務在“日照微警務”平臺上線。

18時35分,夾倉海岸派出所受理一例《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一個半小時之後,20時10分業務辦理完成,這是我市首張電子版《無犯罪記錄證明》。

開通當日,平臺共辦理完成16條業務申請。

電子版《無犯罪記錄證明》使用說明

1

進入<日照公安>微信公衆號的微警務板塊,

在個人中心登錄 – 無犯罪記錄證明欄目;

2

閱讀須知;

3

填寫表單;

(已實名認證的用戶會自動讀取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

個人聲明需手寫申請原因和用途)

4

是否郵遞 – 點擊提交;

//

:需要填寫送達地址(郵費自理)

:不需要郵遞,可通過個人中心 – 無犯罪記錄證明下載電子版

辦理進度可通過

個人中心 – 無犯罪記錄證明查看

01

《無犯罪記錄證明》受理條件

公民因下列原因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

1、法律、法規規定資質、資格註冊或執業的;

2、升學、服現役、就業等資格、條件確需的。

3、公民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向公證機構證明的。

4、公民從事涉及國家祕密、公共安全、重大公衆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動必需的。

02

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公民本人法定身份證件。

2、符合受理條件的佐證材料。

必須本人提出網上申請。未滿18週歲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代爲辦理。

03

辦理地點和時限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原則上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遇有複雜情形需要調查覈實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

來源日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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