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价格都和喜洋洋房产中介谈好了38万,也交了意向金,正在我们四处筹钱时中介却通知说,房子涨价至40万,还要房的话他们和房东协商。”12月13日,说起自己的购房经历,商洛的牛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他感觉自己被房屋中介套路了,但中介却称原因不在他们。

购房者:

交了购房意向金 钱筹了一半被告知无法成交了

12月13日,家住商洛市的牛先生给华商报——二三里反映称,他父亲于前两日在商洛市区一家名为喜洋洋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经过实地查看后,他父亲觉得房子地理位置等还不错,经过和中介协商后,最终以38万元价格谈妥。

12月12日上午,牛先生的父亲当场向中介交纳了2000元购房意向金,对方给开具了收据。收据写明牛先生父亲交来房屋诚意金2000元,备注意向成交价38万,2021年3月12日钱付清。

“父亲回家后便开始四处筹钱,我也跑银行打算办理贷款,结果钱筹了一半却接到中介电话,称房东将房子涨价至40万,如果你还要我给联系。”牛先生随即和父亲找到中介,中介却告诉他们,房东在其他中介已经以40万价格出售了房子,他们也没有办法,可以全额退还意向金。但牛先生认为,中介收取了意向金中途变卦,害的他们白忙活一阵,感觉自己被对方“套路”了。

中介机构:

房东高价卖了房 我们也成受害者了

12月1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与牛先生一同来到了位于商洛市通江路的喜洋洋房产中介,中介的法律顾问徐先生称,房东将房子同时也挂在了其他的中介,他们收取牛先生父亲购房意向金时房子还没售出,之后房子被房东以40万元价格售出了,他们也是没有办法,也没有从中受益,收取牛先生的意向金可以全额退还。

听到徐先生这样说,一旁的牛先生及其父亲不答应,他们认为,中介收取了意向金,就应该负责到底,自己为此事也忙了一两天,必须给个明确说法。对此,徐先生称,他们收取的只是意向金,并不是订金,如果是订金,他们违约可以以双倍价格赔偿,但只是意向金,所以他们只答应退还,为此双方僵持不下。记者提出通过中介联系房东说明情况,但遭到中介拒绝。

律师说法:

购房者如能提供中介违反居间服务证据 中介则应担责

就此事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表示,此案例中,牛先生向中介机构交了意向金,双方缔结的是居间服务协议,中介有无过错,需要看其是否在居间服务过程中有无违反履行忠诚协议,如果牛先生没有证据证明是由于中介机构恶意违约,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居间服务终止,那么中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双方均无过错,该返还意向金就得返还,如果能证明中介违反了协议,中介则需要担责。

在此周兴武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查看协议缔结内容和主体,不要盲目主观以为可以扩大约束行为覆盖的主体,合同只能约束当事人,有类似的事件,当事人可以和出售方达成协议,对于交易对象和交易标的就更有约束和针对性了。

事件进展:

中介已向购房者退还了意向金并致歉

12月13日下午,牛先生给华商报记者打来电话称,记者介入采访后,他们和中介进行了再次协商,中介当场退还了收取的2000元意向金,相关业务人员也向他们当面致歉,并称由于语言表达不当,造成误解,表示真诚的歉意。之后中介也电话联系了房东,房东也将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此,牛先生表示,事已至此,自己也只能如此了。

华商报记者陈永辉 实习记者龙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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