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到1999年,勞榮枝和男友法子英在多地流竄作案,身上共揹負七條人命。勞榮枝對檢方指控罪名不認可,並未與法子英合謀。勞榮枝對被害人家屬道歉並願意賠償,但其僅有3萬餘元。

勞榮枝拒絕認罪願意賠償,可能是出於一份心中的懺悔,只有三萬多元,可見勞榮枝也沒有積攢下多少積蓄,勞榮枝被捕之前即便是不斷暗示自己沒有什麼事了,不會被發現了,也是一直提心吊膽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可能不會積攢太多積蓄。一方面很多工作不敢找,還要躲藏。

勞榮枝“能力”還是有限的,因爲勞榮枝用的都是假身份證,還用的都是化名,在一代身份證的時候,是有可能辦到真身份證的。而且謝麗萍不知道逃到哪裏去了,說不定辦了真身份證。但是,即便是辦到真身份證,也極大可能是逃不過的。當然,有了真身份證出國就不受阻礙了,還可以名正言順打工。這說明勞榮枝只是自己躲躲藏藏。謝麗萍或作案前早就打算好了?

當然,這只是一種可能性分析,但是,不排除這種可能。當然,現在全國聯網,想要再那樣基本上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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