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如何做賬務處理?
會計實務操作中,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也就說明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應將進項稅額部分轉入相關成本費用覈算,具體應如何做賬?
轉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怎麼做賬?
增值稅進項稅轉出,將進項稅額部分要轉入相關成本費用覈算:
1、原材料
借: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購入原材料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2、固定資產:
借:在建工程/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進項稅額轉出的原因
1、企業將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抵扣金額內;
2、企業改變了用途,原來可以抵扣改變用途之後變爲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攤計算,劃分可以抵扣與不能抵扣的部分;
4、發生非正常損失。
來源: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