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揚君接到網友舉報,稱“某公司老總王新國,利用叄叄玖(廈門)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叄叄玖科技”)的名義進行招商和銷售。”

網友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一位名爲王新國的人自稱是叄叄九(玖)科技員工,並對叄叄玖公司共享足療機項目進行招商銷售。

無巧不成書,剛好清揚君與叄叄玖科技有合作,經覈實,叄叄玖科技並沒有名爲王新國的銷售人員。

企查查顯示,王新國是廈門優萊克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萊克”)和廈門康福拓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福拓”)的法定代表人。

其中,優萊克成立於2009年6月16日,註冊資本100萬元。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張曉新持股95%,股東張萬羣持股5%,王新國任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該公司的簡介爲:自主研發、生產、銷售各類電動按摩椅,按摩墊,按摩枕頭,按摩棒等健康護理產品及健身器材的生產出口型科技企業。

康福拓成立於2011年9月24日,註冊資本50萬元。公司大股東、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王新國持股63.34%,股東、監事王玉蘭持股20%,股東林木材持股16.66%,該公司的簡介爲:是一家自主研發、製造、銷售一體化的按摩產品專業製造廠家。主營產品有按摩椅、汽車按摩座墊、小型按摩器(如靠墊、枕頭、腰帶、按摩棒等)、美容按摩產品及其配件等。產品主要銷往歐洲、美洲、日本、澳洲、東南亞、非洲等30幾個國家和地區。目前已取得美國的UL認證、歐洲的CE/GS認證、以及澳大利亞的SAA/C-TICK認證,產品品質方面具備雄厚的實力。

據瞭解,叄叄玖科技是共享足療機行業的黑馬,自創立以來在行業多次創新,其經營模式和運營體系也一直在引領產業發展。而此次優萊克的王新國之所以冒充叄叄玖科技人員,也是因爲看到叄叄玖科技的足療機產品太好賣了。

其實,一個公司產品銷售的好壞,並非大家看到的那麼簡單。叄叄玖科技爲了產品研發和模式創新整整籌備了三年,只是萬萬沒有想到產品上市火爆沒多久就遭人假冒,而且還是被成立十幾年的同行借用公司的名義招商。

清揚君對於假冒他人公司員工進行產品銷售的行爲深感不恥。該行爲對於叄叄玖科技來講已經涉嫌不正當競爭的違法經營,而對消費者和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來講不僅僅是誤導,甚至涉嫌詐騙。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爲,引人誤認爲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第十七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爲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正當競爭行爲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權利人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六條 規定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四)僞造商品的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公司法》在二百一十條規定假冒公司名義的法律責任

未依法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條規定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爲“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爲,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爲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爲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着手實行詐騙行爲,只是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雖然叄叄玖科技管理層認爲該事件對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抱着和氣生財的心態,並不希望把事情鬧大,也沒有打算起訴或舉報王新國及其公司的想法。他們認爲大健康產業規模很大,希望能與同行攜手共贏創造美好未來。

不過,清揚君並不這樣看。沉默可能會讓叄叄玖多年來默默付出的團隊心寒,對支持叄叄玖科技的經銷商和消費者來講也並不公平。這些經銷商和消費者希望銷售和使用的是叄叄玖科技的足療機,希望得到叄叄玖科技的售後服務,如果被冒用叄叄玖科技的人騙了怎麼辦?如果他們銷售和使用的產品出了問題怎麼辦?

讓人更加擔憂的是,企查查數據顯示優萊克有失信記錄6條、 未履行數量6條、被執行人記錄2條、被執行總金額6.77萬元、限制高消費記錄10條;康福拓歷史被執行記錄3條,失信記錄2條,股權被凍結1.28萬。

這兩家企業如此劣跡斑斑,又如何能讓廣大經銷商和消費者相信呢?

清揚君認爲,無論是沒有底線的王新國,還是其不講誠信的兩個企業,只要對消費者或經銷商進行了欺騙,就請大家爲了維護自身的權益,向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積極舉報。這樣不講武德的領導是經營不好這兩家企業的,與其讓他們繼續騙人,不如早點讓監管部門對其取締,省得今後再騙人!

未完待續,下篇將揭祕王新國經營的優萊克和康福拓爲何屢屢被列入“老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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