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焦作中旅銀行年內被罰208萬元 第七大股東10次成爲被執行人

中國網財經12月31日訊(記者 常實 見習記者 王金瑞)近期,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鄭銀罰字〔2020〕18號)顯示,焦作中旅銀行因存在違反反洗錢的相關規定被罰128萬元。具體違規行爲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此外,焦作中旅銀行一位相關責任人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被罰款4萬元。

然而,這並非焦作中旅銀行今年收到的第一張罰單,據中國網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該行2020年共計被罰208萬元。2020年12月22日,焦作中旅銀行因“違規開展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被罰20萬元;2020年8月10日,焦作中旅銀行因“違規向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罰30萬元;2020年6月5日,焦作中旅銀行因“業務連續性及運維管理不到位引發重要信息系統中斷”被罰30萬元。

另外,焦作中旅銀行今年前十大股東中有兩位被列爲被執行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該行的第五大股東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2020年8月26日、11月24日兩次成爲被執行人,被執行標的分別爲3.00萬、599.99萬元。第七大股東雛鷹農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20年10次成爲被執行人,被執行標的共計約5.77億元。

截至目前,焦作中旅銀行官網未披露2020年3季度業績報告。據該行2020年半年報顯示,截至2020年6月末,該行資產總額爲979.07億元,較2019年年末增長5.14%;負債總額爲899.75億元,較2019年年末增長5.48%。在資產總額與負債總額雙雙增長的情況下,焦作中旅銀行2020年上半年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卻呈下滑趨勢。截至2020年6月末,該行實現營業收入11.03億元,同比下滑1.87%;淨利潤2.02億元,同比下滑3.81%。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上述情況向焦作中旅銀行指定的郵箱發送採訪問題,並撥打該行辦公室電話,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回覆。

公開資料顯示,焦作中旅銀行的前身是焦作市商業銀行,於1998年2月25日被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由11家原城市信用社及19家企業法人和焦作市財政局等共同發起成立。2012年,引入中國旅遊集團作爲戰略投資者。2015年經河南銀監局批覆同意,正式更名爲焦作中旅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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