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加强租赁住房管理

12月16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

通知指出,已取得营业执照应符合备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取得市租赁监管平台用户操作权限,推送开业报告信息。新注册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并推送开业报告信息。

通知提出,已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时,应当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应将租赁房源信息上传至市租赁监管平台,经市租赁监管平台房源信息核验后对外发布。

此外,通知还提到,住房租赁企业达成或居间达成租房租赁交易后,应当即时通过市租赁监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对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自动完成备案。

已与市租赁监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的,可直接推送住房租赁合同信息至市租赁监管平台完成网签备案。本通知发布前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只备案不网签。

记者/魏会轩

2、双师板块医疗卫生用地终止挂牌

12月18日,净月区一宗医疗卫生用地终止挂牌。地块位于临河街与天新路交会,临东师华蕴,地块面积72822㎡,容积率地上<2.0 地下<0.8,建筑高度<50米,挂牌起始总价约1.9亿元。

3、北湖租赁住房项目公示

12月16日,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展街租赁住房项目公示,项目位于北展街与盛业路交会处,总用地面积40666㎡,总建面65498.4㎡,容积率1.982,居住户数1323户,总停车位530个,本期报建10栋15层住宅等。

1、自然资源部: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

《意见》表示,村庄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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