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春加強租賃住房管理

12月16日,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佈通知,加強住房租賃企業備案和住房租賃合同網籤備案管理。

通知指出,已取得營業執照應符合備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應在本通知發佈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租賃企業備案,取得市租賃監管平臺用戶操作權限,推送開業報告信息。新註冊的住房租賃企業應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租賃企業備案並推送開業報告信息。

通知提出,已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及從業人員對外發布房源信息時,應當對發佈房源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應將租賃房源信息上傳至市租賃監管平臺,經市租賃監管平臺房源信息覈驗後對外發布。

此外,通知還提到,住房租賃企業達成或居間達成租房租賃交易後,應當即時通過市租賃監管平臺網籤住房租賃合同,對符合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條件的,自動完成備案。

已與市租賃監管平臺進行系統對接的,可直接推送住房租賃合同信息至市租賃監管平臺完成網籤備案。本通知發佈前簽訂的住房租賃合同,只備案不網籤。

記者/魏會軒

2、雙師板塊醫療衛生用地終止掛牌

12月18日,淨月區一宗醫療衛生用地終止掛牌。地塊位於臨河街與天新路交會,臨東師華蘊,地塊面積72822㎡,容積率地上<2.0 地下<0.8,建築高度<50米,掛牌起始總價約1.9億元。

3、北湖租賃住房項目公示

12月16日,長春北湖科技開發區北展街租賃住房項目公示,項目位於北展街與盛業路交會處,總用地面積40666㎡,總建面65498.4㎡,容積率1.982,居住戶數1323戶,總停車位530個,本期報建10棟15層住宅等。

1、自然資源部:不得強迫農民“上樓”

12月17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

《意見》表示,村莊規劃批准後,組織編制機關應通過“上牆、上網”等多種方式及時公佈並長期公開,方便村民瞭解和查詢規劃及管控要求。擬搬遷撤併的村莊,要合理把握規劃實施節奏,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不得強迫農民“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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