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在詐騙他人錢財時

往往會購買大量的手機卡號銀行卡號

以此來套取被詐騙資金

並經多次轉賬,瘋狂提現

近日

長沙縣警方

破獲一起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

刑拘犯罪嫌疑人一人

▲ 案 件 報 道

近日,長沙縣警方接到一起電信網絡詐騙警情,民警高度重視,並立即介入調查。通過對相關涉案信息逐一分析查證,追蹤被詐騙資金動向,最終成功鎖定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嫌疑人彭某,並於2020年12月15日將其抓獲。

經查,2020年4月21日,犯罪嫌疑人彭某以牟利爲目的,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辦理了銀行卡、電話卡各一張,並將卡賣給網上通過QQ認識的上線,爲他人電信網絡犯罪提供便利,共獲利2000元

目前,彭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長沙縣公安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爲了“弄點小錢花”彭某經不住誘惑,將自己銀行卡號和手機號以2000元價格賣給素未謀面僅通過QQ認識的收卡人。殊不知,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卡)、手機卡的行爲,可能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不要以爲沒參與騙人

只是賣個手機卡、銀行卡就沒犯罪

因貪圖小利而幫助他人

爲轉移贓款提供便利

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到時候被抓,可別喊冤!

END

(來源:長沙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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